工 业 化 学 品
俄罗斯因COVID-19延迟现有化学品名录申报截止期
近日,俄罗斯工业与贸易部(Minpromtorg)发布通知,将原本于5月1号截止的俄罗斯现有物质名录申报截止期推迟至8月1日,以确保相关企业能够顺利收集物质信息以及完成名录申报工作。俄罗斯现有物质名录是EURASIA REACH(TR EAEU 041/2017)实施的基础。法规实施后,没被列入现有物质名录的物质可能会认为是新物质,需要应对类似于REACH注册的新物质通报。
泰国规定了泰国工业工程部(DIW)管控下危险物质的申报要求
2020年4月24日,泰国工业工程部发布了一项通知,征求公众对“工业部通知关于:生产者、进口商、出口商或拥有者对DIW管控下的有害物质声明 (No.2)” 的意见。
草案中规定,若企业每半年的仓储、制造、进出口等活动涉及的危险物质达到100kg时,必须提出申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9日,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将从今年的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提出了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要求,同时还对医疗固体废物管理,城市固体废物分类系统以及减少过多包装等做出了规定。
2020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10年1月19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同时废止。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再次增补156种化学物质
2020年5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增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公告,将符合要求的第1批156种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不过,对比2020年3月9日发布的《建议增补列入〈名录〉的第1批化学物质信息》的公示物质清单(共168种化学物质),有12个物质未能在本次公告中被增补列入《名录》。
农 用 化 学 品
为规范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农药产品登记,农业农村部决定对仅登记为防治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用于种子处理或苗床喷雾的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自4月27日起,不再受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
二是自4月27日起,不再批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
三是对已取得登记的此类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可按照精甲霜灵有效防治的靶标对象(由腐霉菌或绵霉菌等引起的水稻相关病害),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登记。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1年4地田间药效试验报告,其他资料应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的,不再保留该产品在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登记使用范围,注销该产品在水稻上的登记。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数据收集以支持非靶标脊柱动物的内分泌干扰评估
虽然欧盟植物保护产品(PPP)和欧盟消毒剂(BPR)的内分泌干扰评估已于2018年正式开展,但当前阈值配套的指南文件仍不完善,特别是针对于以非哺乳动物为实验模型所进行的内分泌干扰评估所需相关方法亟待评价。
基于此,近期EFSA联合其他专家,一起进行了系统的数据收集与分析研究,以支持非靶标脊柱动物的内分泌干扰评估。该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在鱼类、鸟类以及两栖类等非靶标脊柱动物中内分泌干扰评估所需的激素测定方法,同时寻找更完善的方法来评价鸟类中与内分泌干扰相关的病理学特征。
研究人员目前已收集了一系列针对于性激素和甲状腺激素在鱼类、鸟类以及两栖类动物中的测定方法,在今后需要进一步开发非侵入性的激素测定方法,并完善激素的基准或对照数据来避免实验干扰。
而对于鸟类病理学特征的评价方法,当前仍缺乏规范化的标准来作为指导,因此与之配套的指南文件需要在日后逐步开发。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批准日产化学株式社会等389家企业申请的精喹禾灵等739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技术评审,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批准日产化学株式社会等389家企业申请的精喹禾灵等739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颁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5年。
2020年第3批拟批准登记的101个农药产品名单公示
2020年4月28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发布了“2020年第3批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公示”。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将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101个农药产品、45个登记变更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6日。
在101个拟批准登记农药产品中,只有98%吲哚丁酸原药、99%苄氨基嘌呤原药2个原药产品,且这2个原药并非首次登记,所以本次公示名单中仍没有新的有效成分。
食 品
韩国食药部(MDFS)试运营“定制健康功能性食品”业务
2019年12月3日,韩国食药部(MFDS)提出了以五大食品板块为重点的战略计划,促进健康功能食品产业发展就是其中之一。
2020年4月27日,“定制健康功能食品系统”的试点项目正式启动。根据食药处的通知,MFDS特许7家公司在未来2年内可进行“定制保健功能食品”的试点项目。
日本发布食品接触材料正面清单,于6月1日生效
2020年4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了第195号和第196号公告,详细介绍了日本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更新情况,主要修订包括迁移量的要求、正面清单以及政策执行的宽限期。
此外,第196号公告称,对以下规定的修订也将于2020年6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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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案》(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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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第18条第1款(第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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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标准与准则》(第370号)
2020年3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0年4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3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
2020年3月全国海关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133批、化妆品28批。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根据海关总署的数据,进口食品被拒绝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必要的合规文件。
化 妆 品
韩国实施修订后的化妆品安全标准
2020年4月18日,韩国实施修订后的化妆品安全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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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一种禁用原料, 四种限用原料,修改五种限用原料的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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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防腐剂由原来禁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修改为禁用于1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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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七种准用于染发产品的原料。
化妆品非特备案不再认可商标受理通知书
近日,广州多家化妆品企业反馈产品备案审核未通过,审核反馈意见显示:“产品名不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的要求。使用了注册商标以外的外文、数字而未作说明;英文商标得是注册商标才能出现在申报名称和标签里,所以只有受理通知书是不满足条件的。”
也就是说,产品名称中含有外文的,需要取得注册商标证才能进行非特备案。
台湾地区食品药品相关部门发布“化妆品剂型分类原则”
2020年5月4日,台湾地区食品药品相关部门最近发布了一份“化妆品剂型表分类原则”,供化妆品企业在申请GMP证书时可自行评估其化妆品剂型类别。
新闻来源:ChemLin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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