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欧盟SCCS发布关于羟苯丁酯和水杨酸的初步意见
2025年1月13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羟苯丁酯和水杨酸的初步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3月10日。
SCCS认为,为了确保所有年龄段儿童的安全,终产品中羟苯丁酯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0.028%(以酸计)。
针对水杨酸,3-10岁儿童产品被认为安全的水杨酸的最大使用浓度应当降低,例如,将皮肤产品中的浓度降低到0.1%,将使皮肤产品和牙膏的使用安全。
相关内容详见:《欧盟SCCS发布关于羟苯丁酯和水杨酸的初步意见》
2. 英国修订水杨酸甲酯的限用要求
2025年1月16日,英国向WTO提交一项通报,拟修订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的限用要求。草案意见征求截至2025年3月17日,拟于2025年4月30日生效。
根据产品类型和年龄段,规定的水杨酸甲酯的最大使用浓度不等,且与欧盟对于水杨酸甲酯的限用有所区别。
3. 欧盟SCCS发布水杨酸甲酯的儿童暴露意见
2025年1月17日,欧盟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甲酯儿童暴露的评估意见(SCCS/1676/25),拟修订SCCS/1654/23,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2月17日。
参考此前发布的关于水杨酸己酯儿童暴露的最终意见(SCCS/1658/23),SCCS对0-3岁儿童的牙膏和其他肤用产品暴露量进行了必要调整,据此重新评估了水杨酸甲酯在0-3岁儿童化妆品中的安全性。
SCCS认为,当水杨酸甲酯用于0-3岁儿童产品时,在牙膏中的浓度不应超过0.45%,在其他产品中的浓度不应超过0.02%,才被认为是安全的。
4. 欧盟SCCS发布一款染发剂的最终意见
2025年1月23日,欧盟SCCS发布了染发剂HC红No. 18 (Colipa No. :B124) 的最终意见。
SCCS认为,在氧化型染发剂中使用1.5%的HC红No. 18 (B124),在非氧化型染发剂中使用0.5%的HC红No. 18 (B124) 均是安全的 (SCCS/1673/24)。
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美国《加州65法案》新修订警告标签生效
2024年12月6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通过了一项拟议规则,根据《1986年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 (通常称《加州65法案》) 将短格式警告标签与长格式警告保持一致,要求所有短格式警告标签都标明引发暴露警告的具体化学物质,以及相关的癌症和/或生殖危害。
这一修订将影响在加州销售或分销产品的所有公司。最终规则已于2025年1月1日生效,并有3年的过渡期,在2028年1月1日之前生产和贴标的带有旧式简短警告的产品可以继续按原样出售。
企业应注意《加州65法案》的更新,如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诉讼。
相关内容详见:《产品输美被诉〈加州65法案〉违规怎么办?》
2. 加拿大将修订化妆品通报表格
加拿大卫生部宣布将于2025年3月更新化妆品通报表格(CNF),拟修订产品,通报人,生产商、进口商、标签及联系方式,产品原料,文件和图片,已提交的通报修改等的相关规定。
对于首次在加拿大出售的化妆品,加拿大规定应于10日内提交化妆品通报。对于出口加拿大的化妆品,建议在出口前完成通报,以免产品被迫下市。
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巴西拟修订禁限用原料清单
2024年12月31日,巴西发布禁限用原料的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3月7日。修订禁用原料清单(新增13种,修订2种,删除5种),修订限用清单(新增115种,删除7种,对清单内的原料增加INCI名称和CAS号,并更新使用条件)。
亚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泰国修订酒精类手部清洁产品的通报指南
2024年12月26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 FDA)发布新的酒精类手部清洁产品的通报指南。主要更新内容:最低酒精浓度、产品配方、产品命名要求、标签要求、通报文件等。
2. 印尼发布小微企业Halal清真认证服务的SOP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发布并实施2024年第80号法令(Regulation No. 80 of 2024),规定了小微企业(MSEs)Halal清真认证服务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法规主要内容包括:Halal清真认证的SOP,小微企业Halal清真认证便利化的实施指南,Halal清真认证申请流程图。
3. 印尼调整化妆品通报要求,通报系统Notifkos 3.0上线
2025年1月2日,印尼化妆品通报系统Notifkos 3.0版正式对企业开放,PIF文件的提交链接已经嵌入系统。企业在进行化妆品通报时必须提供PIF资料的链接地址,而BPOM并不会在通报过程中对PIF文件进行审核。但在后期的审查中,BPOM会通过该链接进行PIF文件的调取。此外,新版本在产品提交及填报原料信息方面也作出完善。
4. 中国台湾拟修订香精过敏原标签标注要求
2025年1月12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发布《化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或使用指南的标示规定》第7点修正草案,在“香精及香料之标示,得以香精 、香料、Flavor、Fragrance、Parfum 、 Perfume或Aroma来表示”后,加上“但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同日,发布《化妆品应标示的特定香精或香料成分》草案,规定当附表中的香精或香料成分超过一定使用浓度时(淋洗类产品0.01%,非淋洗类产品0.001%),应标注成分名,共计24种。
2 项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均于2025年3月24日截止。
5. 泰国修订含氯咪巴唑化妆品的标签要求
2025年1月31日,泰国化妆品委员会发布一项修正案,要求对含有氯咪巴唑(climbazole,用作防腐剂)的化妆品标注警告声明。该要求于2025年2月1日生效,有180天的过渡期。
6. 泰国新增56个化妆品禁用原料
2025年1月31日,泰国宣布将56个原料(条目 1613–1668)纳入化妆品禁用清单,包含八甲基环四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D4),过硼酸钠(sodium perborate),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diisohexyl phthalate ,DIHxP)和聚四氟乙烯(Tetrafluoroethylene)等物质。修订于2025年2月1日生效。
本次修订旨在与此前东盟化妆品科学机构会议(ACSB)对《东盟化妆品指令》(ACD)的更新保持一致。
大洋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澳大利亚拟修订《毒物标准》
2025年1月17日,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TGA)就《毒物标准》(Poisons Standard)中列出的6种物质的临时决定发起公众征询。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2月17日。
与化妆品行业有关的物质有:氰基丙烯酸酯,基于双酚A的丙烯酸酯和甲基丙烯酸酯,中长链烷基硫酸盐(Cyanoacrylate esters,Acrylates and methacrylates based on bisphenol A (BPA) ,Medium and Long Chain Alkyl Sulfates)。
《毒物标准》将药品、化妆品等使用的物质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它们的益处和风险评估来调控对公众的可用性。
2. 《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清单》(AIIC)新增1种化学物质
2025年1月,《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清单》(AIIC) 新增1种化学物质:Acetonitrile, 2-(2,4,4-trimethylcyclopentylid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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