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逐步加强对高风险化学物质在其生命周期内的不同阶段的风险管理,从而减少对人类健康及环境的危害。《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过对新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依据新化学物质的危害风险进行分级管理,是目前中国化学物质风险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瑞欧科技带您回顾2017年中国新化学物质管理工作动态,看看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关注?
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启动
2017年年初,环保部启动部令第7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技术工作由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导,修订方向是关于新物质的管理思路的调整,征求意见稿预计将于2018年年初发布。
2017年8月,环保部发布“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公告发布后,新的数据要求与数据豁免条件已于2017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公告中最低数据要求与现行《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相比有了大幅度的简化,在数据豁免条件方面则增加和细化了相关说明。
2017年上半年,上海市环保局开展了本市内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专项评估工作,以各区县环保局为单位,对辖区内2011年至2015年期间获得新化学物质登记证的企业发送了自查通知,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存档文件的检查、各类报告文件的检查、活动量是否超出登记量的检查、向下游的信息传递、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物质的排放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017年4月1日,按照环保部《关于规范化学品测试机构管理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5号)》的要求,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正式上线了“化学品测试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国内从事化学品生态毒理学测试的测试机构应该在系统上公布自我声明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GLP)以及机构情况。通过“化学品测试数据质量管理系统”,企业可以对有能力开展某一测试项目的机构进行查询。目前在该系统上自我声明可以开展新化学物质生态毒理学测试的测试机构已有15家。
5、《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指南》发布
2017年12月12日,环保部发布并施行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指南》,该指南主要为了规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中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工作,该指南的发布再一次明确了环保部生态毒理学测试机构的管理方式从事前批准转向了事中、事后核查。
2017年12月21日,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开展2017年度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网上填报系统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开放。
7、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变更
2017年12月6日,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了“变更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的通知”,即日起,新化学物质的纸质申请资料的邮寄地址从固管中心变更为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大厅。
8、 新化学物质委托查新服务费降低
2017年9月30日,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了“关于降低新化学物质委托查新技术判别收费标准的通知”,固管中心收取的新化学物质委托查新服务费降至3000元/物质。
2017年全年,环保部共发布10批新化学物质常规环境管理登记证公示,涉及物质134个。
2017年8月,环保部公告了2017年上半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批准情况,包括常规申报70份,常规申报登记证变更14份,简易申报基本情形265份,简易申报特殊情形1025份。
相关阅读:
2017年全球化学品法规动态盘点——中国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货物运输
声明:
近日,瑞欧科技发现多家媒体或机构未注明文章原出处即进行转载发布,凡本网所有原创文章、图片及图表的版权均属瑞欧科技所有,如需转载烦请注明新闻来源(瑞欧科技REACH24H)和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