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于2012年5月16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内玩具产品的认证实施和监管工作,以进一步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玩具产品质量,切实保护儿童健康安全,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涉及的玩具产品包括童车、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结合《关于开展部分重点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集中对目录内玩具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和排查。重点检查、处理未获强制性认证的目录内玩具产品出厂、销售、进口或在者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问题,以及假冒伪造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证书的行为,全面排查、清理目录内玩具产品的生产企业和认证证书。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对目录内玩具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监管的长效机制。各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进一步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检测工作质量,严把发证关,并加强证后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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