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泰国工信部(DIW)要求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和进口有特定危害特性(列于泰国危害物质法案的危险工业化学品和废物清单的附件5.1-5.6中)的化学物质时向DIW进行通报,以便收集化学品信息,继而建立危险化学物质清单。
涉及的危害特性包括:
爆照性
易燃性
氧化性和过氧化性
毒性
致突变性
腐蚀性
刺激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环境危害性
如果企业生产或进口具有上述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或混合物且吨位超过1吨/年时,需要向DIW进行通报。DIW将借助企业提交的信息来建立现有化学物质目录以及化学物质危害信息数据库。泰国工信部即将针对通报细则发布相应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