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泰国工信部(DIW)对所管辖的物质实施GHS要求之后,泰国食药监局(FDA)也于近日向WTO提交通报,表示也将对管辖的物质提出分类、标签等GHS要求。
根据通报,泰国FDA对物质的GHS要求主要包括:
泰国FDA监管的物质需提供符合泰国食药监局GHS法规(B.E. 2558 (2015))要求的标签,标签应该包含GHS危害象形图、警示语和危害描述等信息;
标签上活性组分的名字应按照泰国工信部有害物质清单规定(B.E. 2556 (2013) )用泰语和英语同时注明;
标签上也要体现其他一些符合当前情况的要求。
该通报的公众咨询到2015年7月15日截止,而相关要求的生效日期暂时还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