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多个国家相继实施联合国GHS的浪潮,泰国工信部(DIW)也于2013年3月开始强制要求工业化学品实施GHS。在今年10月21日-22日由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全球化学品法规年度峰会CRAC 2013”上,来自泰国DIW危险化学品防治局的官员又进一步透露,泰国的食药监局(FDA)、农业部(DOA)也在着手相应GHS的实施。
此外该官员也强调,因为泰国的GHS法规(B.E. 2555)是基于第3版联合国GHS编制,所以,如果企业已经符合了第3版或更高版本联合国GHS的要求,那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符合了泰国GHS的要求。
该官员同时告诉记者,由DIW起草的GHS法规(B.E. 2555)已被泰国HSC通过作为泰国实施GHS的基本参考文件,因此,泰国的6个危险化学品主管当局(包括工信部DIW、农业部DOA、能源部DOEB、家畜发展部DLD、渔业部DOF)在依据泰国危险化学物质法案(HAS)1992编制各自的GHS法规时必须参考B.E. 2555。
据该官员透露,由DIW牵头的对HAS 1992修订的公众咨询刚于8月16日结束,期间收到的公众评议目前正在被DIW各部门负责人审核。HAS 1992从发布至今已被修订了3次,最近的一次是在2008年,而其中最重要的修订就是对进口危险化学物质登记许可有效期的调整。
现行版本的HAS对进口危险化学物质给予了6年的登记许可有效期,进口危险化学物质在登记完成后可获得许可,相应许可需每3年更新一次。由于完成登记工作需17个工作日,发布许可又需要20个工作日,因此工业界认为没有足够的时间在6年内对登记许可完成两次更新。对于工业界的抱怨,DIW目前正在考虑提出一个更合适的登记许可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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