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上海海关发布了《关于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试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在上海海关试点推进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图片截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2022年12月1日起,试行3个月
根据《通告》,此次试点工作自2022年12月1日起,为期3个月。先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申报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实施试点,再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展至全部从上海海关所辖口岸进口的危险化学品。
100%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
根据《通告》,对进口危险化学品试点实施“100%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及其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结合通关报检要求和海关作业流程的信息,瑞欧科技就此次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要点整理如下:
1)进口检验范围:海关对《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为2015年版,共列出2828项危险化学品。申报时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检索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其中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为开放性条目。对于在前2827项中没有找到对应条目的,但其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的液体制品,可能归入该项,具体以鉴定为准。
2)100%审单验证:海关对所有进口危险化学品进行审单验证。
海关对于单证审核主要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一致性”四大原则,即系统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应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同时系统申报信息与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性。
进口危险化学品涉及审查的单证材料主要如下:
系统申报信息: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货物信息(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及包装UN标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
3)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进口按实施环节分为口岸检验和目的地检验。
根据《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检验工作需要,进口危险化学品也可以在口岸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装完好性;
货物实际随附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申报材料的一致性,一书一签内容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标记和运输警示标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并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包装内容物的危险特性(包括外观、性状等理化性质)与申报产品的一致性。
散装危险化学品不实施危险货物包装及化学品安全标签检查。
4)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海关对要求口岸检查的,将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包装情况和口岸安全实际情况,由口岸海关确认口岸是否具备现场检查条件。
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应及时转目的地检查,根据试点情况摸索不同类型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方法,逐步确定检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申报系统正式上线
为实现对上海口岸进口危险品的精准服务和有效监管,上海海关开发的“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系统”已正式在“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sh.cn/winxportal/)”部署应用。
(图片截自: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登录路径为:单一窗口的主页面➞应用➞货物申报➞进口危险品信息备案。
申报内容包括: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具体见系统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批次信息等。
报关后,企业也可及时通过“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检查通知。
(图片源自:上海海关12360热线)
企业使用此系统,可以提前获取海关监管证件提醒,实时获取货物通关状态,帮助企业掌握通关进度,提高通关效率。
试点工作重要性
自2018年国务院部门调整,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职责转到海关后,海关已发布了129号公告,明确了进出口危险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要求。
但在实际检验作业过程中各口岸海关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统一规范单证审核、货物检查、取样送检等作业要求,防范进口危险品的伪报瞒报行为,有效化解危险品口岸集聚性风险,提高通关效率。
上海口岸,作为我国最大的危险品进出口通道,其检验监管政策要求和工作规范对其他省市口岸监管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此次试点工作从上海海关着手,也是一个风向标,展示了海关总署未来对危险品进出口监管工作的重视。
目前选择上海浦江海关率先开展改革工作,希望根据试点情况,积极稳妥的推广至上海浦东、洋山等全部港口,最后应用到全国。
企业未来关注点
❶ 对于在上海海关关口进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实时关注海关检验动态。企业应明晰危险化学品判定,必要时开展危险特性鉴定,积极应对“100%”检验要求,切忌瞒报漏报;
❷ 单证审核的“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一致性”是海关监管的“重中之重”。企业应正确填写申报系统信息并保证单证材料和申报系统信息一致,并保证一书一签等单证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可考虑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等辅助材料,可以加快货物通关。
❸ 为了降低口岸集聚性风险,未来海关会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包装情况等,对不同类型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不同的检验方法。据多方渠道了解,比如例外数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非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等将实施目的地检验,企业要关注进口口岸动态,同时也要做好目的地检验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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