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29日起,欧盟REACH附件XVII限制清单中第63条目铅及其化合物的第15条限制条款正式生效,即由聚氯乙烯(PVC)制成的产品,如果铅的重量浓度等于或大于0.1%,将被禁止使用。
欧盟REACH限制条款背景
2023年5月,欧盟委员会修订了欧盟REACH附件XVII对于铅及其化合物的限制条款:
15. Shall not be placed on the market or used in articles produced from polymers or copolymers of vinyl chloride (‘PVC’), if the concentration of lead is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0,1 % by weight of the PVC material.
16. Paragraph 15 shall apply with effect from 29 November 2024.
尽管早在2015年,欧洲工业就已经自愿不再使用铅作为PVC中稳定剂,但这一限制条款的正式生效加强了所有PVC产品的安全标准,并且也将限制铅在进口产品和回收材料中的使用。
铅是一种众所周知的有毒物质,不仅会影响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增加患慢性肾病和高血压的风险,而且它对水生生物也有很强的毒性。
这一限制将从应用层面避免消费者与铅直接接触,促进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过渡缓冲期
对于回收的PVC物品中的含铅限制,欧盟也给与了一定的过渡缓冲期:
含有回收软质PVC的物品,过渡期到2025年5月28日。
含有回收硬质PVC的特定PVC物品,过渡期到2033年5月28日。
回收硬质PVC的含铅量必须小于1.5%,且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覆盖在该回收硬质PVC覆盖层中含铅量必须小于0.1%,特定PVC物品指的是:
用于建筑和土木工程外部应用的型材和板材土建工程,不包括甲板和露台;
用于甲板和露台的型材和板材,但条件是回收PVC用于中间层,并且完全被一层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所覆盖;
用于建筑物和土木工程中的隐蔽空间或空隙的型材和板材(在正常使用期间无法接触,不包括维修。例如,电缆管道);
用于室内建筑的型材和板材,条件是:安装后面向建筑物占用区域的整个表面是用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生产的;
多层管道(不包括用于饮用水的管道),条件是:回收PVC用于中间层,并且完全被一层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所覆盖;
配件,不包括用于饮用水管的配件。
且自2026年5月28日起,从以上a到d提到的物品类别中,回收的硬质PVC只能用于生产这些类别的新物品。
对于含有回收硬质PVC且含铅量等于或大于0.1%的PVC物品,在投放市场之前,其供应商应确保这些物品明显清晰且不可磨灭地标有“含铅≥0.1%”的声明。若不能在物品上标记的,应当标记在其包装上。
另外,对于含有回收硬质PVC的PVC物品,其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向国家执法部门提交书面证据(提供可追溯性和回收内容证明的证书),以证实关于这些物品中PVC回收的来源。对于进口物品中PVC的回收来源,应附有由独立第三方签发的可追溯性和回收内容同等证明的证书。
铅酸电池中的PVC-二氧化硅隔板,过渡期到2033年5月28日。
而下列指令和法规所涵盖的物品不适用该限制条款:
欧盟RoHS指令 2011/65/EU;
欧盟包装指令 94/62/EC;
欧盟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
写在最后
PVC作为世界上产量最大的通用塑料之一,在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电线电缆等产业均有广泛的应用。
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再次审查自己的输欧PVC产品是否符合新的限制条款,并及时做好产品合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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