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保护署(EPA)于近日发布了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化学品数据报告(CDR)说明书,指出物品中所含物质可豁免TSCA下的化学品数据报告。
说明书强调如果化学物质或混合物不是有意脱离物品以及没有独立于物品外的最终用途或商业目的则可以认为是属于物品的一部分,这样的物质就可以豁免TSCA下的CDR。但如果物品只是作为物质的运输工具或容器,如装物质的圆桶等,那么相应的物质则被认为是批量生产或进口,则物质仍需要履行CDR的义务。
EPA对物品的定义是:
- 在制造过程中获得特定形状或设计;
- 这些形状和设计的全部或部分决定了物品的最终用途;
- 除独立于物体具有商业目的的化学成分发生改变以及其他化学物质、混合物或物品的使用带来的化学反应导致化学成分变化外,物品在最终用途过程中化学成分没有改变;
- 液体和颗粒无论是什么形状或设计都不能视作物体。
TSCA化学品数据报告说明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