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在全国26个省级单位展开

EHS合规
2014年5月9日

今年3月,由统计司、职业健康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及17个省级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对2012年底前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划转的26个省级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截至目前,已完成14个省级单位28个市(地)及近千家用人单位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工作。

本次评估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针对《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核心责任义务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计划的重点目标所涉及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7项指标进行评估。目的是摸清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指出,从评估初步掌握情况看,各省级单位在接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责以来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也要看到由于各地区基础差异等原因,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推进程度与实际效果很不平衡,部分地区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仅为10%,较好的地区则达到90%。杨元元要求,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工作,随即开始评估资料的录入、汇总及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在全国26个省级单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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