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业 化 学 品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修订版正式发布
2020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正式公布,且在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化学工业部1996年5月15日公布的《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同时废止。
《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包括四类:
(一)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二)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三)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四)除炸药和纯碳氢化合物以外的特定有机化学品
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变更公告
生态环境部发布公告: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电话010-65646800。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目录》实施主要为应对包括2015年天津爆炸在内的一系列事故所带来的安全问题。继2011年和2013年发布了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之后,这是我国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做出的又一努力。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目前《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共包含20个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四类:(1)爆炸性化学品,(2)有毒化学品(包括有毒气体、挥发性有毒液体和固体剧毒化学品),(3)易燃气体,(4)易燃液体。
对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建立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
(二)研究规范包装管理
(三)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四)强化运输管理
(五)实施存储定制化管理
(六)其他监管部门规定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列入易燃液体类别的甲醇和乙醇仅限管控措施的第四个方面—强化运输管理;列入爆炸性化学品的硝酸铵的销售、购买审批管理环节应按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新西兰启动GHS第7修订版第二轮征求意见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PA)就采用GHS第7修订版的有害物质分类系统以第一次征求公众意见。
五个月后,EPA基于第一轮意见反馈的统计结果,在6月8日发起了第二轮征求意见,并发布了第一轮意见的分析报告。第二轮征求意见的提案主要涉及现存单独有害物质批准的审查和团体标准的修订等,将于2020年8月4日结束。
台湾地区发布了《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指引》
根据台湾地区的《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中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106种既有化学物质被指定为第一批优先登录的对象,在2年或者3年内完成标准登录。
作为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的指导性文件,《既有化学物质标准登录指引》原本应在2020年年初发布,供登录人参考并逐步准备登录相关资料,但是由于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指引》的发布一拖再拖,在台湾毒物及化学局以及同业公会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指引》于6月9日正式发布。
国内将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0年6月4日,中国生态环境部(MEE)发布了《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征询公众意见。修订后《办法》的标题为《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又采取了一项将化学法规纳入其环境管理框架的举措。
危险废物环境许可证分为两类:
(一) 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类别危险废物 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二)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活动
农 用 化 学 品
2020年6月11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批准河北兰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的54个农药产品登记(非新农药),英国先正达有限公司等106家企业的205个农药产品登记变更,颁发《农药登记证》,经核准的标签一同发布,不再核发纸质标签。
仅限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 促进农药出口贸易,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就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出口农药产品登记有关事项发布公告要求:
-申请仅限出口农药登记的范围
-申请仅限出口非新农药登记的资料要求
-申请仅限出口新农药登记的资料要求
-其他
现在农业部开放了仅限出口登记,对广大农药生产企业是重大利好,能积极促进我国农药的出口业务。
2020年6月8日,在咨询了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农药管理网络之后,欧洲委员会要求EFSA对FOCUS地表水报告采取“修复行动”。主要要求是将所有FOCUS地表水方案(径流和排水)引入20年评估期,而不是当前的12个月或16个月评估期。
2020年6月5日,EPA正在就其注册新的有效成分Inpyrfluxam的提案开放30天的评论期。
Inpyrfluxam是一种拟用于叶面和种子处理的吡唑脲类杀菌剂。该化学物质可防止根茎菌(Rhizoctonia species)引起的种子腐烂、幼苗枯萎和根腐病。 Inpyrfluxam的建议用途是:
-种子处理:作物组6(豆类蔬菜),作物组15(谷物),作物组20A(油菜籽),旱播稻和甜菜;
-叶面施用:苹果,花生,大豆和甜菜;
-种植玉米时在沟内土壤的施用。
化 妆 品
韩国公开征询婴幼儿化妆品安全数据的准备和储存法规的意见
数据表明,韩国婴幼儿化妆品销售额猛增,为了加强对年轻消费者的化妆品安全管理,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MFDS)于2020年1月16日优化了《化妆品法案》,并于 2020年6月3日发布并向公众开放咨询意见,截止期至2020年6月24日 。该法案详细介绍了婴幼儿化妆品的安全性数据范围并且指明了准备和储存安全数据的方法。
新闻来源:ChemLin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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