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业 化 学 品
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相关的国家标准GB/T16310.5-2019即将生效
为与国际法规的变化保持一致,中国交通运输部正在更新修订与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相关的国家标准。
2019年12月31日,中国交通部发布了《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规范 第5部分:危害性评价程序与污染分类方法》。该标准将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以取代近30年前发布的旧版本。
农 用 化 学 品
法国食品、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局提出对已批准活性物质优先评估的建议
法国食品、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局(ANSES)针对目前已批准的活性物质的潜在危害和风险提出优先评估的建议。同时ANSES也已经启动针对几种物质(咪鲜胺、代森锰、甲基硫菌灵、苄草丹、螺螨酯、氟咯草酮、氯吡嘧磺隆、羟基喹啉、环戊唑醇等)的风险评估。
种植业管理司对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请示做出回复
根据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规定,种植业管理司对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回复:
《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药,前22种实行定点经营,后10种农药暂不纳入定点经营范围。
持有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暂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的后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
食 品
澳门制定行政法规明确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
澳门特区行政会于2020年4月17日敲定了《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草案,分阶段展开制定有关标准的工作,此前已推出11项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澳门《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生产经营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由补充性行政法规订定。
这一行政法规明确了食品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最高再残留限量以及获豁免订定最高残留限量的农药名单,以保障澳门食品的卫生安全。
化 妆 品
印度允许延迟提交经公证的化妆品进口注册文件
2020年4月20日,印度中央药品标准控制组织(CDSCO)发布公告,宣布在疫情期间允许化妆品企业延迟提交如授权委托书、自由销售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化妆品进口注册所需材料的公证文书。
化妆品企业可使用自证证明,以及一份保证在疫情结束后提交相应公证文件的承诺书进行进口注册申请。
新闻来源:ChemLin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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