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我国将加大环境污染执法力度
2022年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与新时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相匹配,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大幅提升,构建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督、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建成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农 用 化 学 品
在新的报告员成员国瑞典的支持下,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活性物质吡噻菌胺的农药风险评估进行同行评审。 这些结论是在对吡噻菌胺作为杀菌剂对梨果、番茄、茄子、葫芦科植物、黄瓜、西葫芦和谷物的代表性用途的评估的基础上得出的。提出了从同行评审档案中的可用研究和/或文献中得出的适合用于监管风险评估的可靠终点,确定了关注点。
美国环保署EPA提出改进几种农药作物分组的规则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正在开放一个为期60天的评论期,要求公众对农药作物分组法规中的第六项拟议规则发表评论。 EPA提议修改作物组别6:豆类蔬菜;作物组7:豆类蔬菜的叶子;作物组15:谷物;作物组16:谷物饲料,饲料和秸秆。拟议的规则包括对作物组别6、7和16中的名称术语进行修改,并增加商品和修改,以提高评估美国境内外种植的作物农药风险的效率。
美国环境保护署宣布《濒危物种法》新农药保护政策
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扭转了数十年的做法,在评估和注册新的农药活性成分 (AI) 时,正在采取有意义的行动,以进一步遵守《濒危物种法案》(ESA)。
2022年1月11日,在EPA注册任何新的常规AI之前,该机构将评估AI对联邦受威胁或濒危(列出)物种及其指定的关键栖息地的潜在影响,并视情况而定启动ESA与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和国家海洋渔业局的共同讨论。
化 妆 品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关于发布《特殊化妆品注册延续申报受理审核要点(试行)》的通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过渡期管理有关事宜公告》(2021年 第150号),为推进特殊化妆品注册延续申报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检院组织制定了《特殊化妆品注册延续申报受理审核要点(试行)》及相关文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明确了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延续申报的受理审核工作,并出台针对潜在不可抗力的具体政策。
食 品
新加坡公布 2021 年食品法规修订版,涉及营养级饮料
2021年12月30日,新加坡食品局 (SFA) 发布了《食品法规(2021年第2号)》修订版,其中新增了营养级饮料的概念。更新后的法规将于 2022 年12月30日生效。该法规规定了与营养级饮料相关的定义、分级系统、标签和广告禁令。
2022年1月3日,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POM)发布了一份关于保健品标签要求的草案,并征求其公众意见至2022年1月10日。草案中提到进口保健品必须带有一个标志,在进入印度尼西亚时,该标志必须与相应的分销许可证相符。除产品名称外,所有标签项目必须用印尼语、阿拉伯数字和拉丁字母书写和打印。
日本拟制定《未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指南》
2021年12月22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消息称,现针对《食品标示标准》第9条中规定的禁止标示内容制定了《未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指南》,并拟将其作为附件补充至《食品标示标准Q&A》中。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