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业 化 学 品
韩国环境部发布了有毒,限制,违禁和授权物质规定数量的修正案
2021年7月5日,韩国环境部通过环境部No.2021-134号公告宣布,更新有毒,限制,违禁和授权物质规定数量且立即生效。更新主要包括:
1、更新之前指定的三种有毒物质(No. 97-1-9, 97-1-423, 和 2017-1-762)的具体内容;
2、新增今年2月和6月被评估指定为有毒化学物质的48种物质(No.2021-1-1009~2021-1-1056)的允许上下限。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即将实施
2021年8月2日,中国应急管理部第6号令发布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
《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总则,《规定》的背景、适用范围和定义等;
2、安全生产保障,具体规定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因素识别、防爆措施等;
3、监督检查,明确了重点检查对象和内容、监管部门的责任等;
4、法律责任,具体规定了违法行为情节和相应的处罚;
5、附则,规定了《条例》的实施日期。
深圳海关回答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
2020年12月21号,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21年1月10日开始生效。鉴于施行以来进出口企业遇到了诸多问题,近日,深圳海关选取其中十五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发布,供相关企业参考。
生态环境部更新《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2021年5月25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起草了《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在2021年8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通知》的最终版本,要点如下:
1、开展重点任务和问题整改“回头看”;
2、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3、加强指导帮扶和能力建设;
4、强化监督落实,压实VOCs治理责任。
农 用 化 学 品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公布了对除草剂百草枯(paraquat)的临时决定,并在之前的基础上,新增了以下可强制执行的安全措施。
1、限制高空作业,并要求有住宅缓冲区;
2、禁止使用加压手枪和背负式喷雾器方式作业;
3、地面喷洒作业时,要求使用封闭式驾驶室或呼吸器;
4、新增了几种作物的限制进入间隔(REI)。
食 品
泰国禁止在婴儿食品中用大麻二酚(CBD)
2021上半年,泰国批准在特定条件下将大麻和大麻植物的非成瘾性部分(包括大麻籽、油和蛋白质)应用于食品,并发布了相应的产品质量要求。2021年7月,泰国公共健康部公布了第4271和第4282号通知,规定了禁止生产、进口或销售的五类含大麻或大麻成分的食品,这五类食品分别为
1、婴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成长食品;
2、婴儿调制乳粉和婴幼儿配方调制乳粉;
3、婴幼儿辅助食品;
4、含咖啡因的饮料;
5、部门规定的其他食品。
韩国海外食品设备注册的常见问题
2021年7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MFDS)发布了《海外食品设备注册指南》,其中列出了被频繁询问的关于海外食品设施注册的相关问题,包括注册所需卷宗,注册人范围, 及如何注册外国食品农业设施等等。
韩国修订健康机能食品法典
2021年7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MFDS)颁布了《健康机能食品法典 》的最新版本。修正案主要包括:
1、新版的韩国人每日膳食参考摄入量;
2、维生素A的转化因数及每日摄入量规定的修改;
3、明确含EPA和DHA的鱼油规格等。
其中关于含EPA和DHA的鱼油的相关规定从2021年7月29日生效,其他修正案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印度修改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规定
2021年7月30日,印度食品安全和标准局公布了《食品安全与标准(食品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条例》3号修正案,食品行业经营者应从2022年2月1日开始遵守所有新规定,修正可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1、明确了食用油产品的残留限值
2、添加和修改了部分食品标准
3、将甜味剂分为两种类型
4、删除了阿力甜在食品中的使用要求
新闻来源:ChemLin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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