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卫健委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拟订了《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以基于风险原则和增强可执行性为目的,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2项。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秘书处。
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中包含5个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标准,具体见下表。
建议项目名称 |
制定/修订 |
建议项目承担单位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1-2016) |
修订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发酵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 |
修订 |
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武汉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4,4’-联苯二酚和1,1’磺酰基二(4-氯苯)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紫外吸收剂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1,1-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31-2016) |
修订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瑞欧食品接触材料团队目前已经对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DA 21CFR/FCN)、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U)No. 10/2011、(EC) No.1935/2004)、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GB9685、GB4806系列)、德国BfR、加拿大LONO、南方共同市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Mercosur GMCNo.39/19)、瑞士食品接触材料法规(SR 817.023.21)等相关法规进行了深度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上述国家及地区新物质申报、符合性声明(DoC)和物质查询等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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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