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各地陆续出台化妆品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鼓励化妆品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瑞欧科技汇总了各地支持化妆品新原料和特品申报的奖励政策,供企业参考。
浙江省
1. 杭州市
2023年9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企业获得新原料注册或备案纳入目录的,每个原料奖励30万元;成功注册特妆的,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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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东阳市
2023年5月15日,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对获批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注册证,每个品种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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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湖州市
2023年6月30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的,每个品种奖补100万元;取得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的,每个品种奖补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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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丽水市
2023年3月29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丽水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对入选每年度“浙江十大美妆”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入选“浙江十大新锐美妆”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的,每个批件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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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龙泉市
2022年8月25日,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泉市关于推进灵芝、铁皮石斛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对研发灵芝、铁皮石斛类化妆品,取得化妆品注册批件、化妆品备案凭证的,每个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对以灵芝、铁皮石斛为主要原料生产化妆品,新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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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1. 广州市
2023年2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化妆品首次应用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高于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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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州市黄浦区
2021年11月2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支持企业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能、功效、安全评价等方面高水平开展科技攻关,推动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对开展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类科研项目攻关的,政策有效期内遴选不超过10个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0万元。
对取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证的企业,按注册(备案)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发以中药提取物、天然植物资源等新原料为主要功效成分的美妆产品,凸显中医药特色。对开发以中草药植物资源、天然产物资源为特色的新项目并实现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遴选不超过15个项目,每项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鼓励企业在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功效评价、安全评价等方面开展标准制修订,对主导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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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4日,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经核准后每项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对利用中国特色植物资源,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并成功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经核准后每项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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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市光明区
2023年5月16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对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药用辅料认证和化妆品原料目录认证的材料,按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给予每个产品最高20万元资助。以上每年每家企业资助金额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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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2022年10月27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对取得新核发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奖励20万元;对获得NMPA发给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的,按实际研发费用的40%,每个批件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家机构年度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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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2023年3月13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山火炬开发区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扶持办法》。
首次获得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注册批件的,每个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对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化妆品、新兽药资助,单一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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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3年2月16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包括特殊用途化妆品在内的医药健康产品提出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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