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美国众议院近日以398:1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一项两党法案(HR 2576),旨在改革积弊已深的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即TSCA(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由美国国会于1976年颁布,由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该法案生效至今已有近40年之久,但美国民众及有识之士认为该法案在管控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方面有待改进,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从2009年开始,美国政府就有意对TSCA进行改革。2010年,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先后提出《2010年安全化学品法案》(S. 3209)和《2010有毒化学品安全法案》(H.R. 5820),可惜两部提案均被先后否决。
此次众议院高票通过HR 2576法案,为TSCA改革注入信心。美国化学理事会(ACC,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主席Cal Dooley认为:“该法案得到了两党的共同支持,在众议院高票通过,表明了TSCA改革的迫切性,希望接下来参议院能够积极支持”。而与此同时,参议院也将于本月审议其TSCA改革法案,即Udall-Vitter Bill (S. 697)。若届时该法案在参议院得以通过,则两院将共同协商,形成统一的法案再经由参众两院审议,最后呈交总统签字。
TSCA改革法案(HR 2576)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废除现行TSCA中关于EPA在进行有毒物质限制时须采用“最不繁重要求”的规定。
- 要求EPA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前提下,每个财年内须进行10项以上风险评估。
- 允许行业为EPA指定需要风险评估的物质,前提是他们愿意支付相应费用。
- 要求EPA在信息完整的情况下,于三年内尽快完成风险评估,生产商发起的风险评估需在两年内完成。
- 要求保密信息每隔10年后须重新认定、证实及重申。
在此,瑞欧专家梳理了美国TSCA改革的六大核心原则:
- 化学品评估应基于科学的安全标准及风险考量,确保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
- 企业须向EPA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确保物质安全,避免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危害。
- 做风险管理决定时须考虑孕妇、婴儿、老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费用、有无替代品等相关因素。
- 企业和EPA须及时评估重点化学物质。
- 鼓励“绿色化学”,提倡信息公开,赋予公众知情权。
- 向EPA提供基金支持,以便工作开展。
TSCA实施30多年来,要求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但一直雷声大,雨点小。此次众议院高票通过TSCA改革方案,释放出了强烈的改革信号和加强化学品监管的决心。
如果您想了解美国TSCA法规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杭州瑞欧刘欣桐女士,0571-87007544,
相关新闻
声明:
近日,瑞欧发现多家媒体或机构未注明文章原出处即进行发布,瑞欧接下来将采取一系列维权措施!凡本网所有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瑞欧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一经发现,必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