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简称GHS,又称“紫皮书”),也常被称为联合国GHS。联合国GHS每两年修订一次,2005年第一次修订,现行版本为2015年第六次修订版。而自2003年联合国GHS制度实施以来,全球不少国家和地区相继进行了GHS的推广实施,为此,瑞欧为广大企业特别整理了目前全球各国GHS实施情况。
*多彩颜色国家:正在实施GHS法规
*深灰色国家:正计划准备实施GHS法规
*浅灰色国家:无任何进展
联合国GHS 联合国GHS发布第6修订版 2015年7月,联合国GHS发布第6修订版(ST/SG/AC.10/30/Rev.6),第6修订版联合国GHS新增了第29项物理危险性分类“退敏爆炸物”,同时易燃气体下新增子类别“发火气体”,对SDS内容要求及其他也作了修订。 | |
美国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国GHS(HCS-2012)强制实施 自2015年6月1日起,美国HCS-2012已走完了缓冲期, 所有企业在该截止期后都必须按照新法规的要求提供危险化学品的GHS标签和SDS。 美国OSHA发布HCS-2012实施监管指南 2015年7月9日,美国OSHA发布了一份HCS-2012实施监管指南,正文共89页外加十一个附件,详细说明了危害分类、SDS/标签、工作场所书面危害传递方案、雇员培训、信息保密以及时间节点应对等七个方面的一般要求、监察重点和处罚措施。 | |
加拿大 Canada 加拿大发布HPR法规开始实施GHS 2015年2月11日,加拿大基于第5修订版UN GHS发布了HPR法规(Hazardous Products Regulations),该法规为原CPR法规的修订版,标示着加拿大开始实施GHS。加拿大GHS分阶段实施GHS:第一阶段截止时间是2017年的5月31日,这一阶段所有企业都可以选择性执行GHS。从2017年6月1日开始,生产商和进口商最先要求强制执行GHS,对于经销商来说强制执行的时间是2018年6月1日,比生产和进口商晚了一年。雇主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12月1日。 | |
墨西哥 Mexico 墨西哥制定并发布GHS实施文件,缓冲期三年 2015年10月9日,墨西哥发布GHS实施文件《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危害和风险的鉴定与公示协调制度》(NORMA Oficial Mexicana NOM-018-STPS-2015, Sistema armonizado para la identificación y comunicación de peligros y riesgos por sustancias químicas peligrosas en los centros de trabajo)。NOM-018-STPS-2015于官报发布日3年后生效,即2018年10月8日强制实施。 | |
巴西 Brazil 巴西开始全面实施GHS 巴西SDS编写国标(ABNT NBR 14725-4:2012):物质于2013年2月3日强制实施,混合物于2015年6月1日强制实施。 巴西Label编写国标(ABNT NBR 14725-3:2012):物质于2012年12月10日强制实施,混合物于2015年6月1日强制实施。 | |
乌拉圭 Uruguay 乌拉圭物质已实施GHS Decree 307/009于2009年7月3日发布,发布后120天开始生效实施,即2009年9月,标签有1年缓冲期。2011年9月28日对Decree 307/009进行修订并发布了Decree 346/011,发布后即实施。延长标签缓冲期:物质(标签)缓冲至2012年12月31日,混合物(标签)缓冲至2017年12月31日。 | |
阿根廷 Argentina 阿根廷发布决议促进工作场所实施GHS,物质和混合物不同缓冲期 2015年4月10日,阿根廷劳动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No. 801/2015决议促进GHS在工作场所的实施。为了使各企业有足够的时间去实施GHS,决议的第六条表示在发布后的180天后生效。但在9月29号又被SRT 3359/2015决议修改了过渡期限,对于物质,要求在2016年4月15日起生效;对于混合物,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 |
欧盟 European Union 欧盟CLP 完全替代DSD和DPD指令 2015年6月1日起,CLP完全替代了DSD(Directive 67/548/EEC)/DPD(Directive 1999/45/EC),DSD/DPD同时予以废止。 CLP第七次修订发布 2015年7月24日,欧盟发布对CLP的第7次修订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2015/1221),主要是修订和增加了部分物质分类,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 新欧盟SDS编写法规发布 2015年5月28日,欧盟发布了新的SDS编写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5/830),该法规于2015年6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 欧盟SDS编写指南更新至第3.1版 2015年8月,SDS编写指南更新至第3.0版(Version 3.0)。 2015年11月,SDS编写指南更新至第3.1版(Version 3.1)。 说明:欧盟CLP适用国家包括28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Austria、比利时Belgium、保加利亚Bulgaria、克罗地亚Croatia、塞浦路斯Cyprus、捷克Czech Republic、丹麦Denmark、爱沙尼亚Estonia、芬兰Finland、法国France、德国Germany、希腊Greece、匈牙利Hungary、爱尔兰Ireland、意大利Italy、拉脱维亚Latvia、立陶宛Lithuania、卢森堡Luxembourg、马耳他Malta、波兰Poland、葡萄牙Portugal、罗马尼亚Romania、斯洛伐克Slovakia、斯洛文尼亚Slovenia、西班牙Spain、瑞典Sweden、荷兰Netherlands 、英国the United Kingdom)和3个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冰岛Iceland、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挪威Norway) | |
塞尔维亚 Serbia 塞尔维亚已强制实施GHS 2010年6月29日塞尔维亚国家立法实施GHS,法规于2010年9月10日发布在政府公报上,并于2010年9月18日开始实施。塞尔维亚GHS结合本国化学品体系按照欧盟CLP法规(Regulation (EC) 1272/2008)制定,对于物质和混合物分别有不同缓冲期,物质于2011年9月30日起强制实施,混合物于2015年5月31日起强制实施。 | |
土耳其 Turkey 物质已强制实施土耳其CLP和SDS法规,混合物仍在缓冲期 土耳其CLP法规(第28848条例,代替了原第27092号条例,Regulation on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and Packaging (CLP) of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 (SEA regulation),基本沿用欧盟CLP法规)自2013年12月11日发布生效,物质于2015年6月1日强制实施,混合物于2016年6月1日强制实施。 土耳其SDS法规(第29204条例,Regulation on Prepar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Safety Data Sheets regarding Dangerous Substances and Preparations,基本沿用欧盟SDS法规EU/453/2010)自2014年12月13日发布生效,物质于2015年6月1日强制实施,混合物于2016年6月1日强制实施。 | |
南非 South Africa 南非将全面实施GHS制度 南非GHS对物质和混合物的缓冲截止期分别是2012年和2016年,即自2016年起,南非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将全面实施GHS制度。 | |
毛里求斯 Mauritius 毛里求斯已实施GHS 毛里求斯基于联合国GHS第1版制定了“危险化学品控制法案2004”和相关法规来实施GHS, 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分类和标签、SDS、运输、储存等。 | |
俄罗斯 Russian Federation 俄罗斯已实施GHS 2014-2015年,俄罗斯基于联合国GHS第4修订版修改制定了一系列国标:
| |
中国 China 中国已实施GHS 2011年2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公布,并于2011年12月1开始实施,标志着中国GHS正式开始实施。 国家标准委在2013年发布了28项关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系列国标(GB 30000.2~29-2013),并于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原有的26项分类和标签规范国标(国标委公告2013年第20号和21号)。该系列国标的修订工作是基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完成的,与原有26项国标相比,GB 30000系列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两大项分类,即“吸入危害”和“对臭氧层的危害”。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发布 2015年2月27日,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予以公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同时予以废止。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发布 2015年8月19日,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予以公布。 台湾 Taiwan11个台湾GHS分类标准根据第4修订版UN GHS完成修订更新 2015年1月28日,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参照联合国2011年第4修订版UN GHS对CNS 15030 化学品分类及标示系列标准(包括总则共28个)中的11个进行了修订更新,修订的11个标准是:CNS 15030总则、CNS 15030-2易燃气体、CNS 15030-3 气悬胶、CNS 15030-4氧化性气体、CNS 15030-5加压气体、CNS 15030-6易燃液体、CNS 15030-7易燃固体、CNS 15030-11自热物质与混合物、CNS 15030-16金属腐蚀物、CNS 15030-20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物质、CNS 15030-23生殖毒性物质。 台湾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GHS制度 自2016年1月1日起,台湾工作场所化学物质的分类和标示,将全面实施GHS制度,事业单位缓冲至2016年12月31日全面实施GHS。 | |
泰国 Thailand 泰国发布危险化学物质名录 泰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GHS,采用联合国GHS第3修订版,单一物质于法规颁布1年后(2013年3月13日)开始强制实施,混合物将于法规颁布5年后(2017年3月13日)开始强制实施。 2015年2月19日,泰国工业部(MOI)发布了关于危险物质名录(No.2)的通知(B.E.2558 (2015))。通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化学物质,生产商和进口商需要向工业工程署(DIW)进行申报。在通过企业递交的数据收集信息之后,DIW准备出台泰国的现有物质名录,并对于泰国的化学品管控进行更为合理的管理。 | |
越南 Vietnam 物质已强制实施GHS,混合物仍在缓冲期 2012年2月13日,越南基于2009年联合国GHS第3修订版制定并发布了Circular No. 04/2012/TT-BCT开始实施GHS,物质和混合物有不同的缓冲期,物质自2014年3月30日起强制实施,混合物自2016年3月30日起强制实施。 | |
马来西亚 Malaysia 马来西亚已实施GHS 2013 年10 月11 日,马来西亚《Class 法规2013》正式发布后即时生效,该法规是基于联合国GHS 第3修订版本制定而成,用于管辖工作场所使用的工业化学品。 | |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开始全面实施GHS 2014年3月7日,基于联合国GHS第4修订版,新加坡修订并发布了新国标SS 586:2014。自2015年7月1日,混合物制造商和供应商需按新国标(SS 586:2014)编写SDS/标签。 | |
印度尼西亚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GHS混合物实施仍在缓冲期内 根据印度尼西亚GHS法规制度,物质和混合物的企业需要分别从2013年7月12日起和2016年12月31日起符合GHS的要求,目前物质已实施,混合物还有一年缓冲期。 | |
菲律宾 Philippines 菲律宾开始在工作场所实施GHS 菲律宾劳动和就业部(DOLE)于2014年2月28日签发部令第136-14号《在工作场所化学品安全项目中实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指导原则》,采用联合国GHS第三修订版。经DOLE下属工作条件局(BWC)确认,该法规最终于2014年6月27日生效,缓冲期截止2015年6月27日。 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发布法规开始分阶段实施GHS 2015年5月19日,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发布了“DENR Administrative order N°2015-09”准备实施GHS。法规实施采用分阶段进行,已列入CCO和PCL的单一物质和化合物于2016年率先开始实施,高产量有毒化学品将于2017年开始实施, IATA和IMDG危险货物品名表下的有毒化学品将于2018年开始实施,混合物将在2019年最后实施。 | |
日本 Japan 日本是最早实施GHS的国家之一 日本从2006年开始正式实施GHS,出版GHS第一修订版日语版本,出版国家标准JIS Z 7251:2006(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劳动安全卫生法(2006年12月1日)。 日本旧SDS /Label编写国标缓冲时间截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日本SDS编写国标JIS Z 7250:2005缓冲期截止,被JIS Z 7250:2010替代,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应使用JIS Z 7250:2010编写SDS。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日本Label编写国标JIS Z 7251:2006缓冲期截止,被JIS Z 7251:2010替代,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应使用JIS Z 7251:2010编写Label。 日本化学工业协会发布《基于修订后安卫法的标签制作指南》 2015年8月,日本化学工业协会制定了《基于修订后安卫法的标签制作指南》,本指南所规定标签制作的相关内容将于2016年6月1日,也就是修订版《安卫法》正式实施以后生效。 | |
韩国 Republic of Korea 韩国是最早实施GHS的国家之一 2006年,劳工部下修订工业安全卫生法(ISHA)并开始实施GHS,对于物质和混合物的缓冲截止期分别为物质2010年7月1日和混合物2013年7月1。 2008年,环保部下修订有毒化学品控制法(TCCA)并开始实施GHS,对于物质和混合物的缓冲截止期分别是新物质2008年7月1日、物质2011年7月1日、混合物2013年7月1日。 有毒化学品控制法TCCA废止 2015年1月1日开始,有毒化学品控制法(TCCA)废止,拆分为K-REACH和化学物质管理法案(CCA),K-REACH针对新物质注册,CCA则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 | |
澳大利亚 Australia 澳大利亚GHS实施仍在缓冲期内 2012年1月1日,澳大利亚工作健康和安全法规(Work Health and Safety Work Regulation,简称WHS法规) 生效实施标志着澳大利亚GHS开始施行。法规基于联合国 GHS第3修订版制定,其强制执行过渡期为5 年(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缓冲期内可以使用旧的国标进行分类、标签、SDS,也可以使用新的GHS标准;2016年12月31日以后,所有工作场所化学品都必须依据新的GHS标准进行分类和编写SDS/标签。 | |
新西兰 New Zealand 新西兰是其中最早实施GHS的国家之一 新西兰从2001年7月1日起实施GHS,并自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化合物(包括新化合物和已知化合物)适用,目前已转化了联合国GHS第3修订版。 |
与此同时,瑞欧还整理了部分即将实施GHS法规的国家法规最新动态,出口下列19个国家的企业需及时关注相关GHS法规更新情况。
玻利维亚Bolivia | 玻利维亚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2014年6月2-3日,玻利维亚进行了GHS计划和全面启动研讨会,期望在年底完成现状和差距分析,同时完成第一版国家实施计划。 |
文莱Brunei Darussalam | 文莱尚未实施GHS。 |
柬埔寨Cambodia | 柬埔寨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柬埔寨在2006-2008年已经加入UNITAR/ILO全球GHS能力建设项目。暂无其他进展信息。 |
智利 Chile | 智利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2012年智利就举办了为期3天的GHS入门研讨会,完成了现状和差距分析,并在2013年完成了一些GHS培训工作。GHS官方网站已经建立。 |
哥伦比亚Colombia | 哥伦比亚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2013年和2014年哥伦比亚分别召开了两次研讨会准备实施GHS。 |
刚果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 | 刚果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刚果于2014年举办了GHS计划和全面启动研讨会,GHS实施策略正在制定中。 |
厄瓜多尔Ecuador | 厄瓜多尔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厄瓜多尔环境部于2006年举办了GHS研讨会。2009修订了国家技术标准NTE INEN 2-266:2000(危险物的运输、储存和操作),引进包装和标签的GHS象形图,该标准于2009年11月强制实施。 |
冈比亚Gambia | 冈比亚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在2005-2007年期间,冈比亚作为一个试点国家,加入UNITAR/ILO全球GHS能力建设项目。 |
危地马拉Guatemala | 危地马拉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危地马拉于2013年发起了GHS实施资金启动计划,并于2014年2月举办了GHS计划和全面启动研讨会,准备开始实施GHS。 |
以色列 Israel | 以色列准备实施GHS 2013年12月3日,以色列向WTO通报了草案Standard SI 2302(危险物质和配制品:运输、分类、包装、标签和市场),准备在以色列实施GHS。该草案的公众意见咨询于2014年2月结束,目前收到的意见在评议中。 |
吉尔吉斯斯坦Kyrgyzstan | 吉尔吉斯斯坦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吉尔吉斯斯坦关于实施GHS的化学品分类标签政府草案立法已经开始,国家GHS实施策略正在进行中。暂无其他进展信息。 |
老挝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 老挝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老挝已起草了危险化学品的2006-2020年的战略计划和危险化学品的2006-2010年行动计划。2006-2008年期间,国家GHS实施策略正在进行中。 |
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 | 马达加斯加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马达加斯加环境、水和森林部门在2004年举行的化学品公约和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研讨会上介绍了GHS,该研讨会吸引了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广泛参与,包括工业、卫生、劳工和农业在内。这些介绍有效提高了对于新系统的认识。 |
缅甸Myanmar | 缅甸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为了实施GHS目前正在修订现有法规。 |
尼日利亚Nigeria | 尼日利亚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2005-2007年期间,尼日利亚作为试点国家加入UNITAR/ILO全球GHS能力建设项目。2005年举办了一场全国GHS规划会议。尼日利亚自2006年4月开始制定统一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2007年第一季度该草案法进行多部门审查,这一过程将导致2008年国家GHS实施战略计划的制定。 |
巴拉圭Paraguay | 巴拉圭尚未实施GHS。 |
秘鲁 Peru | 秘鲁尚未实施GHS。 |
塞内加尔Senegal | 塞内加尔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2005-2007年期间,塞内加尔作为试点国家加入UNITAR/ILO全球GHS能力建设项目。2005年举办了一场全国GHS规划会议。2007年塞内加尔已起草了GHS实施法规(standards and "arrêté interministériel")。 |
赞比亚Zambia | 赞比亚尚未实施GHS,正在活动中 2001-2003年,赞比亚作为试点国家加入UNITAR/ILO全球GHS能力建设项目。作为南非发展共同体(SADC)成员国,赞比亚签署了SADC地区策略,已经完成部分关于GHS的活动,尽管具体实施日期尚未确定,预计物质和混合物将先后实施。 |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GHS法规虽然都是基于联合国GHS制定,但又结合了地域特点和以往经验,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的GHS要求往往类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给企业的GHS合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困扰。在此,瑞欧提醒企业需深入解读各项法规内容,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