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日,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EPA)”发布《新化学物质科学及产品与制程研发登录工具说明(第三版)》,提供了科学研发用途认定及登录作业的实际操作建议。较之于前两版,第三版的主要变动是取消纸质申请表的提交,改为线上提交,具体流程如下:
此次发布的第三版文件对上图所示的产业科学研发认定申请流程进行了如下说明:
1.产业依科学研发认定申请表内容,于化学物质登录平台在线向环保署化学物质登录中心提出申请科学研发用途认定,并将化学物质科学研发认定申请资料保证书扫描上传。
2.“环保署”化学物质登录中心以E-mail回复电子公文,原则备查期限一年,期间内可制造或输入经备查科学研发用途之新化学物质,期满应重新申请。
3.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完毕之化学物质,应依废弃物清理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处理之。
4.在线申请操作流程,请参考化学物质登录平台中登录e化-在线教学的科学研发用途认定申请教学影片。
此外,台湾“环保署”化学物质登录平台发布最新消息表示,科学研发用途认定备查申请业务已开放线上系统申请,并提供了科学研发线上申请作业操作教学全影片。
如果您有关于台湾地区新化学物质科学及产品与制程研发登录的任何问题,或在台湾地区TCSCA或OSHA管理规定方面有任何疑惑,可联系瑞欧科技徐金亭先生,0571-87007509,xjt@reach24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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