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新化学物质及既有化学物质资料登录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第16条规定,在2014年12月11日前输入或在台湾制造且未收录进既有化学物质(现有化学物质)清单(TCSI)的化学物质,可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请列入既有化学物质清单。台湾“环保署”指定化学物质登录中心负责接受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相关物质即可列入台湾既有化学物质清单。
提交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台湾地区制造的化学物质,制造者可以提供下列文件以证明相关物质制造的时间:
化学物质的原料交易凭证或买卖契约;
贩卖所制造的化学物质的交易凭证、买卖契约或制造贩卖账本记录等。
2.进口到台湾地区的化学物质,进口人可提出下列文件证明进口相关化学物质的时间:
进口化学物质的通关签审证明文件;
进口化学物质的交易凭证、买卖契约或出具原制造商的出货证明文件。
3.学术研究用的化学物质
学术及研发用的化学物质可采用上传学术论文或技术期刊及录用通知的方式证明化学物质研发活动的时间点。
收到材料后,化学物质登录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有误的话,企业有一次补正的机会,补正的期限为14天。的审查流程如下:
需要强调的是,台湾地区以外的厂商并不能直接申请列入既有化学物质清单,需要有台湾地区的企业或自然人发起申请,申请的物质经审核通过可列入既有化学物质清单(TCSI)。因台湾“劳动部”和“环保署”共有既有化学物质清单(TCSI),因而后期对于新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的判定依据是统一的,审查通过的化学物质后期在劳动部和环保署均会被判定为现有化学物质从而可以豁免新物质的登录工作。
台湾“环保署”呼吁企业企业尽快开展申请工作,且对于申请的审查和审查中物质的保密申请, “环保署”均不收取任何的行政费用。目前台湾地区化学物质登录中心的工作主要是既有化学物质清单列入申请的审核。瑞欧科技也为多家企业提交了申请并通过了主管部门的审核。
鉴于申请列入既有化学物质清单将于3月31日截止,届时尚未申请的化学物质即使之前有过长期的贸易也会被判定为新物质。新物质特别是吨位量较大的新物质的合规要求远远大于现有物质的合规工作量,无疑会给企业增加很多的法规应对成本,因此,瑞欧科技希望企业对台湾地区既有化学物质清单列入申请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尽快启动申请工作,以便后期列入既有化学物质清单,以避免不正确的合规工作所带来的麻烦或产生的风险。 如果您在既有化学物质申请或申请材料补正上存在疑问,烦请联系瑞欧科技徐金亭先生,057187007509,xjt@reach24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