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5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简称《全国方案》)的通知。
《全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要求由应急管理部负责推进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图片源自:应急管理部)
《全国方案》为登记系统升级和二维码的推进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随着广东省“一企一品一码”试点工作的完成和国务院安委会《全国方案》的发布,各个省市也陆续发布了各自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简称《方案》),开始实施“一企一品一码”。以下汇总了截止今年9月其他各个省市的最新进展,以供了解和参考:
强制实施
广东省:
2021年6月,国家应急管理部部署广东省作为首个试点省份,率先启用新版登记系统,同时开展“一企一品一码”试点工作。
2021年7月16日,省应急厅发布“一企一品一码”试点工作《通知》,要求2021年10月1日起,未按规定印刷、粘贴、挂栓二维码的危化品包装及车辆一律不得出厂(出库)。
今年1月29日,广东省安委会《方案》要求省应急厅继续推动广东省危化品预警系统与登记系统深度融合,统一采集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建成支撑广东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底层数据库,全面施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扩大试点
山东省: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方案》和山东省安委会《方案》,8月26日,省应急厅发布《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行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工作。
(图片源自: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通知》要求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
➤ 9月30号之前应及时核准、更新和补录企业登记信息;
➤ 10月30号前应将二维码印刷或者张贴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也可印刷在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空白处。
另外,《通知》还要求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场景的对接。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化工助剂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未列入目录化工助剂的鉴定和登记工作结合,推进“一企一品一码”试点。
浙江省:
2月17日,浙江省安委会《方案》要求省应急厅深入推进登记新系统的应用,根据工作节点安排有序开展危化品的“一企一品一码”工作,重点试点推进“一企一品一码”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二维码数据对接。
6月,余杭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方案》的要求,将余杭区四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按照“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对企业每种危化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其它省市推进
江苏省(重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
4月12日,江苏省应急厅发布《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
➤ 8月底前完成对已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信息更新补录及审核,同时完成化工、医药企业信息登记、审核工作。
➤ 12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更新核准“一书一签”,通过新版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推动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二维码;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试点推进“一企一品一码”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二维码数据对接等场景应用。
7月,苏州市安委办印发《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
10月底前各地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通过新版系统生成危险化学品的“一企一品一码”并在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
7月-8月,根据《通知》要求,苏州市吴中区和吴江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开展危化品企业“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检查,重点检查了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信息和现场存放管理、安全标签张贴等情况。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对登记系统已登记入库的企业开展现场登记信息核查抽查,确保企业危化品“一书一签”信息填报准确,督促各危化品企业生成“一企一品一码”并印刷或张贴在危化品内外包装上。
北京市:
2月17日,北京安委会《方案》要求:2月底前完成具体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3年1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市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登记新系统的应用,根据工作节点安排有序开展危化品的“一企一品一码”工作。
四川省:
1月29日,四川省安委会《方案》要求:11月底前由省应急厅牵头配合推进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推动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陕西省:
1月25日,陕西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要求:
8月底前完成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更新核准“一书一签”,通过新版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并创造条件将“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向运输流通领域延伸。
7月至12月底前,在新版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完善后,省安办协调工信、交通、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企业在产品包装、运输车辆上印刷、粘贴或拴挂二维码,各地市相关部门督促有关单位不销售、购买、使用、承运未取得二维码的危险化学品。
山西省:
3月9日,山西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要求:
8月20日前完成已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信息的更新核准和化工、医药企业信息登记审核工作;各市要督促属地危化品生产、进口企业更新”一书一签“,通过新版登记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同时鼓励企业在危化品内外包装上印刷、粘贴或悬挂二维码。
甘肃省:
甘肃省安委办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
8月31日前完成已登记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信息的更新补录,同时完成化工、医药企业信息的登记;各级应急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更新核准“一书一签”,通过新版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推动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二维码,鼓励将“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向运输流通领域延伸。
其他省市《方案》及要求:
以上提及的其他省市《方案》,内容基本沿用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其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的要求如下:
配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推进化学品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拓展化工医药企业登记范围,对每个企业每种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 瑞欧科技将持续跟踪全国其他省份的《方案》发布情况,同时也会持续关注试点省份的“一企一品一码”试点情况及其他省份关于“一企一品一码”的实施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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