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主管部门针对物质特征对物质的制造、输入、贩卖、使用、储存和运送等运作行为进行了差异化管理,并根据危害特性将其公告为具有危害性的关注化学物质,以掌握其流向及管控。
新兴精神活性物质
1,4-丁二醇和海罂粟碱被列为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新兴精神活性物质。
其中,1,4-丁二醇为工业上常用的原料及溶剂,若不慎过量食入,可能产生呕吐、失禁、激动、意识水平不稳定及呼吸抑制等症状,甚至死亡;海罂粟碱能产生如镇静、疲劳及致幻等副作用,会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主管部门将这两种物质列为关注化学物质,并与关注化学物质清单中已有的一氧化二氮(笑气)和氟化氢(氢氟酸)一起分类为民生议题类关注化学物质。
具有食安疑虑的化学物质
一氧化铅、四氧化三铅、硫化钠、硫氰酸钠及β-荼(萘)酚曾被有意或无意用作食品防腐剂,长期摄入可能会造成铅中毒或神经病变、胃肠道损伤、甲状腺肿大或肾炎等身体危害。
因此,出于食品安全的考虑,台湾地区环保部门提出将此5种物质添加到关注化学物质清单中,并分类为具食安风险疑虑化学物质类关注化学物质。
爆炸物前体物质
此外,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筛选出了8种爆炸物前体化学物质列入关注化学物质清单进行专项管理,分别是:硝酸钙、硝酸钠、硝酸铵钙、硝基甲烷、叠氮化钠、过氯酸铵、过氯酸钠及磷化铝。
上述8种物质与清单中已有的硝酸铵一起分类为爆炸物前体化学物质类关注化学物质。
✅ 除扩大关注化学物质清单外,在草案中主管部门还将现行规定中的3个物质与新增的15个物质统整后分为3类18个物质,并对管制浓度和运作方法做了针对性规定(详见附表)。
瑞欧提醒您:草案定稿并正式发布后,上述15个物质即被列为关注化学物质清单,并将立刻禁止在无法识别交易当事人的平台贩卖,如网络交易或无证经营等。
如果您运作(制造、输入、贩卖、使用、贮存等)该物质的浓度达到管制浓度以上,需要按照规定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此外,运作记录也需要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每月定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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