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辛基时间2021年4月14日,EHCA向欧盟委员会建议,考虑将下列七种物质优先列入授权清单中,物质如下(中文翻译若不准确,以英文为准):
1. 环氧硅烷 D4(cyclosiloxanes D4),EC号:209-136-7,CAS号:556-67-2;
2. 环氧硅烷 D5(cyclosiloxanes D5),EC号:208-764-9,CAS号:541-02-6;
3. 环氧硅烷 D6(cyclosiloxanes D6),EC号:208-762-8,CAS号:540-97-6;
4. 氢化三联苯(Terphenyl, hydrogenated),EC号:262-967-7,CAS号:61788-32-7;
5.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icyclohexyl phthalate,DCHP),EC号:201-545-9,CAS号:84-61-7;
6. 氧化硼钠(disodium octaborate),EC号:234-541-0,CAS号:12008-41-2;
7. 偏苯三酸酐(Benzene-1,2,4-tricarboxylic acid 1,2 anhydride,TMA),EC号:209-008-0,CAS号:552-30-7。
环氧硅烷D4,D5,D6被优先考虑加入授权清单是因为其对人体、环境有害,并且产量巨大、用途广泛。环氧硅烷系列物质的一些用途已经被列入限制清单中,但是例如电子工业、职业工人等其他用途没有被限制也是此次优先考虑的原因。
另外四个物质也证实对人体、环境有害,且使用量较大,因此被优先考虑介入授权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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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E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