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拟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第1批化学物质信息的公示”,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增补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57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部对相关企业提交的化学物质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第1批168种化学物质的增补申请资料满足《通知》要求和《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拟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详见附表。
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第1批168种化学物质审核情况在我部政府网站上公示。
瑞欧解读:
千呼万唤始出来,疫情的侵袭并未阻碍生态环境部的正常工作。拟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第一批化学物质于今日发布公示。这是《关于增补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57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的首批增补物质公示,总共有168种化学物质满足要求,小编已经激动得直搓手了。
《通知》是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为了继续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开放途径可供企业申请将2003年10月15日之前在中国流通的合法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列入《名录》。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共有1500多个物质申请了本次增补。据目前的消息得知,所有的物质基本完成形式审查,第一、二、三批的物质已经完成了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的意见将会以邮件的形式发给申请时填写的邮箱,请各位企业注意查收并及时提交补正资料。
关于本次增补公示,我们注意到,其中并没有信息保密的物质。该批公示中也包含了我司受企业委托申请增补的若干物质,其中部分物质申请了信息保密,但这些物质最终均被公开了物质信息。借此推测,本次名录增补也许是给企业释放了更严格的信号。由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订,其发布的修订稿中对信息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新增了5年的保护时限及需提交必要理由等。另外常规登记的物质在首次活动5年后加入《名录》时已过保护时限,标识信息理应公开。在去年的官方培训会上我们了解到,如果能充分阐述该物质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官方将会考虑加入《名录》时对其进行信息保护。这就要求企业今后申请信息保护时,理由要更加充分与合理。
瑞欧科技提醒广大企业:
如果有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申报的物质,特别是涉及到需要安排测试的简易申报(基本情形)和常规申报,应及时排查本次《名录》增补的物质,仔细核对拟申报物质是否已被增补列入《名录》,以便及时部署后续的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