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3月17日发布关于拟增补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第3批化学物质信息的公示:
本次拟增补的物质数量仅有204种,且均为575号《通知》下提交的物质。公示期间,若发现任何错误或有任何改正意见可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进行更正。此外,瑞欧还获悉,对于《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已存在的错误,固管中心也鼓励广大社会公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据瑞欧了解,575号《通知》下通过邮件发送补正材料的窗口已经关闭,对于中国境内2003年10月15日以前的流通物质可以根据12号令的第三条规定申请增补。因此,575号《通知》下曾经提交过申请但未通过的物质以及想要申请增补的物质均需要通过12号令下的新系统进行提交。
新系统下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企业信息、物质标识信息、主要用途、流通证明材料等。目前瑞欧已具备充足的增补申请经验,可以协助企业完成申请材料制作与提交、并及时有效处理各种补正意见,并已成功协助多家企业完成多个物质的名录增补。
最后,瑞欧科技提醒广大企业:如果有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申报的物质,特别是涉及到需要安排测试的简易登记和常规登记的,应及时排查本次《名录》拟增补的物质,仔细核对拟申报物质是否将被增补列入《名录》,以便及时部署后续的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请持续密切关注最终发布的增补物质公告,及时做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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