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简称《实施指南》)于2015年8月19日由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正式发布,对企业合规和政府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实施依据。
2019年3月14日,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修订意见的通知。
《实施指南》是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重要文件,经过3年的试行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同时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更好的修订完善《实施指南》,现向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征求《实施指南》中有关规定和分类信息表的修订意见。
反馈方式
为方便进一步沟通,请在反馈意见时提供联系方式。
- 对《实施指南》中有关规定的修订意见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至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反馈。
联系人: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陈军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9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83786556
电子邮箱:chemcls@163.com
- 对分类信息表的修订意见通过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中“危险化学品统一分类或分类变更申请”栏目在线提交。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若你有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指南的相关问题,可联系瑞欧:
吴艳 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07561
新闻来源: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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