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注册

欧盟REACH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要求凡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REACH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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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出口瑞士是否需要欧盟REACH合规?瑞士ChemO化学品法规新要求!
瑞士作为欧洲的非欧盟国家,并未直接采用欧盟REACH法规,但是其化学品管理条例ChemO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盟的REACH和CLP法规,瑞欧现对瑞士的现有物质和新物质的判定、现有物质和新物质的过渡性条款以及欧盟REACH和瑞士ChemO法规的联系展开讨论与解答。
2022年6月7日
全球化学品法规管理动态概览之欧洲篇·2022:第1期
欧盟正帮助几个“入盟候选国”搭建化学品法规实施能力;欧盟REACH修订以创造无毒环境的新进展;欧盟发布了一份史上规模最大的涉及数千种甚至上万种化学物质的限制计划;唯一代表需申报非欧盟企业信息且一个企业只能对应一个账号;基于欧盟REACH附件的修订,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发布read-across新建议。
2022年5月23日
欧盟REACH法规再次修订,请尽快更新您的企业信息
近期欧盟委员会再次修订了欧盟REACH法规下的注册要求,对此瑞欧专家第一时间连线了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官方并讨论了目前欧盟REACH合规的现状和难点。
2022年4月15日
欧盟REACH法规新增了5项授权物质
2022年4月11日,欧盟委员会颁布法规(EU) 2022/586,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物质清单进行修订,新增5项授权物质,修订后授权物质将由54项增至59项。
2022年4月12日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更新2022-2024年的CoRAP物质评估清单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更新了2022-2024年的物质评估滚动计划 CoRAP 清单,欧盟成员国将在3年内评估27个物质,其中计划在今年评估4个物质。
2022年3月25日
欧盟REACH高关注物质名录更新,SVHC清单物质增至223项
赫尔辛基时间2022年1月1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公布了新一批高关注物质(SVHC),SVHC清单正式更新至223项。
2022年1月18日
欧盟委员会颁布新条例限制DMF的使用
赫尔辛基时间11月19日,欧盟委员会颁布了一项新的条例,对欧盟REACH法规附件十七(限制清单)进行了修改,新增了第76条目,对N,N-二甲基甲酰胺(CAS#68-12-2,EC#200-679-5,N,N-dimethylformamide,DMF)的使用进行了限制。
2021年11月29日
CRAC-HCF 2021:未来各国化学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在哪里?
赫尔辛基化学品论坛第一天以“绿色化学与“气候中和”目标”为主题,欧盟委员会(EC)REACH 部门副部长Otto Linher 先生作为主导人,邀请欧洲环境局Tatiana Santos女士,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洛厄尔分校Joel Tickner先生,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庞广廉先生,多角度、全方位分享所在国化学品前沿研究和最新实践,共同探讨化学品行业转型的未来趋势、重大挑战和应对策略,现场干货满满,句句硬核!
2021年11月16日
CRAC-HCF 2021: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及英国主管机构分享化学品管理最新动态及应对方法
11月11日,CRAC-HCF 2021 全球化学品合规管理专场开启。来自欧盟化学品管理局 ECHA及英国主管机构的权威专家分享了当下EU REACH、欧盟纳米材料注册及UK REACH最新动态及未来工作进度。
2021年11月15日
CRAC-HCF 2021 技术解读:欧盟化学品法规的2.0时代即将来临
至今,欧盟REACH已经实施了14年,对于全球化学品安全管理来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毋庸置疑,在这14年间,我们看到了欧洲的化学品管理卓有成效,掌握了大量的化学品数据,通过综合监管策略较快地区分化学品的风险等级,为欧洲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替代提供了方向。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和环境问题,化学品安全、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化学品是我们生产生活的基石,同时也是能源和二氧化碳密集行业,绿色环境和绿色产品迫切需要“正确”的化学品。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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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

欧盟REACH法规下的SVHC高度关注物质清单,收录的一类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类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按照欧盟REACH法规的规定,所有产品中如果SVHC的含量超过0.1%就必须向下游说明情况。

欧盟SCIP通报

根据最新修订的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从2021年1月5日起,所有在欧盟境内流通的物品,如果其所含高关注物质(SVHCs)超过0.1%(w/w),则需要向ECHA提交通报。

欧盟UFI申请与PCN通报

聚焦欧盟UFI申请与PCN通报,我们为您提供从法规解读到实操落地的全方位支持。根据欧盟毒物中心通报法规,所有投放到欧盟市场并具有理化危险或健康危害的混合物,需要向成员国毒物中心提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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