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幕并不鲜见,相信很多老人都有类似的经历,并因之成为公众的心头之痛。一位朋友的父亲已经年过七十,平时节衣缩食十分节俭,但在购买保健品和器械上却不遗余力,不但自己主动购买还去动员其他人。当有人说:“这东西根本不管用,你身体这么好,用不着吃这些东西。”可他却说:“你看我身体这么好,就是吃保健食品的功劳。”像这种对保健食品深信不疑者还有很多,保健食品已经成为诈骗老人钱财的一个道具。比如前不久,上海一个诈骗团伙专门针对中老年人,以开展健康讲座为幌子,通过多次向“听课”的中老年人赠送“礼品”取得信任后,便开始推销价格昂贵的保健品,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其实诈骗团伙的手段并不高明,他们先是以讲座的形式给老人洗脑,然后再免费赠送获得信任,最后便是高价销售保健食品。在保健食品的监管上,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发改、卫生和公安等各个部门,“九龙治水”之下就会导致责任的真空。比如保健食品的广告由工商部门监管,质量则由食品药品监管,诈骗行为则由公安部门监管,保健食品的价格则由物价部门来监管,而卫生部门则对非法行医具有监管责任。很显然,从虚假宣传到高价销售,这其间有很多环节,也因隐蔽性太强给执法带来了难度,比如保健食品的价格由市场确定,高与低也往往是商家的一句话,而宣传除了文字和音频之外,对于以健康或养生讲座,或者以体验馆等形式传,在执法上确实存在很大的难度。
至于是否涉及诈骗,也成了公安部门一件头疼的事,不但取证难而且定性也存在模糊性,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况下,执法部门更倾向于把责任推给别人,或者找各种客观原因替自己开脱,从而导致保健食品成忽悠道具的现象愈演愈烈,也成为当前投诉最多的问题之一。不得不说,虽然花数十万元购买保健品属极端案例,却是普遍现象的注脚。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保健食品时下的乱象有着本质上的原因,整个行业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生产流通环节准入门槛过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可以说,保健食品无论是行业发展上,还是管理体系或者法律规定上,都处于粗放型的阶段,给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空间。保健食品居于药品和食品之间,属于一个很特殊的品种,也正因如此才有人建议应当取消保健食品。而如何实现源头治理,应将立法作为第一步,尽快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再辅以膳食补充剂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文件,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和监督的力度,减少责任真空堵住漏洞,才能给公众权利以兜底保护。
保健食品成诈骗道具是一个社会治理的问题,检验着公共责任的成色。虽然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很重要,也离不开群防群治的体系作用,然而公共责任如何扮演主体角色,并发挥引导者的角色才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