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食品接触材料和器具受《食品卫生法》的监管,该法案作为框架法规,在第3章规定禁止在食品接触器具、容器和包装中添加或使用可能危害人类健康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并要求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MFDS) 为相关产品制定标准和规范。
近期,MFDS发布2021-76号公告,修订了《餐具、容器和包装标准和规范》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同时修订后的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合成树脂下新增聚酮(即一氧化碳、乙烯、丙烯的共聚物)作为食品接触用新材料,对聚酮的限量要求包括:
铅≤1.0 mg/L
高锰酸钾耗量≤10.0 mg/L
总迁移量≤30mg /L
将具有类似结构的合成树脂分为九大类,包括:
6种材料的聚烯烃
酯类(12种),其中将丁二酸-丁二醇酯共聚物(PBS)和丁二酸-己二酸-丁二醇酯共聚物(PBSA)作为单独条目
苯乙烯类(5种)
胺类(3种)
丙烯酸类(3种)
醛类(4种)
醚类(5种)
氯乙烯类(2种)
其他(3种-氟碳化合物、环氧树脂和聚酮);
以表格的形式提供各种材料的规格以便参考(包括合成树脂、橡胶、再生纤维素、纸张、金属/合金、木材、淀粉以及玻璃、陶瓷、搪瓷等);
针对活性和智能材料包装增加了新规定;
规范再生合成树脂的使用,包括修订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的标准。
瑞欧食品接触材料团队目前已经对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DA 21CFR/FCN)、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U)No. 10/2011、(EC) No.1935/2004)、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GB9685、GB4806系列)、德国BfR、加拿大LONO、南方共同市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Mercosur GMC No.39/19)、瑞士食品接触材料法规(SR 817.023.21)等相关法规进行了深度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上述国家及地区新物质申报、符合性声明(DoC)和物质查询等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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