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缅因州通过了法律HP 138/LD 217“支持产品含有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的制造商的法案”。法案决定,将全氟烷基物质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进行书面通报要求的生效日期延长至2025年1月1日。
这一新的生效日期,取代了先前的通告生效日期(2023年1月1日)。
来源:legislature.maine.gov
根据缅因州制定的PFAS计划,如果在缅因州销售的产品中有意添加了PFAS ,制造商需要向缅因州环境保护部 (DEP) 进行产品的书面通报。然而,法律免除了产品外包装的通报要求。
DEP目前正在为受该法律约束的产品开发一个新的在线通报系统,同时,缅因州还预计将在2024年春季发布修订后的规则草案。该部门将接收公众反馈意见并在通过最终规则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
瑞欧科技提醒您, 输美企业应注意出口地禁令,寻找替代品,做好合规应对。美国多地陆续发布PFAS相关禁令,我们整理了目前美国各州对PFAS的禁用情况,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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