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发布了最终条款规定了食品现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的三个主要条款的实施。人和动物食用的食品进口商的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 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s [FSVP] for Importers of Food for Humans and Animals。重要的是,FSVP法令也定义了“食品”为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中的定义。食品接触物质按照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201 (f)部分定义为食品,因此属于FSVP监管范围。
FSVP要求食品接触物质的进口商至少要进行危害分析,以确定是否有需要采取措施来控制危害。FDA表示危害分析必须考虑(1)生物危害(包括微生物危害)(2) 化学危害(包括未批准的添加剂,食品致敏物,农药和药品残留),(3) 物理危害(例如石头、玻璃、金属)。此外,食品接触物质的进口商必须书面记录危害分析,并且危害分析必须由独立的有资质的人员来进行。基于危害分析的结果,其它的要求可能适用例如为了控制危害要采取何种措施以及告知供应商确保危害可控。如果国外的供应商生产的食品接触物质对公共健康有危害则必须有修正措施。
重要的一点是食品接触物质的生产商不需要符合FSMZ的“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法规”(HARPC)。HARPC法规是为了确保国内的食品设备生产的是安全的食品,并且能识别和预防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但是,HARPC法规适用于需要按照生物恐怖主义的法案(Bioterrorism Act) 注册的食品设备而不是食品本身。仅仅生产食品接触物质的生产设备是不需要注册的。
FSVP法令是为了确保进口商建立一个FSVP程序,提供进口食品的生产方式对公共健康的保护有作用的保证。基于此,FDA认为国外生产的食品接触物质进口商必须符合FSVP的要求。因此,国外生产食品接触物质的生产商需要遵守额外的法规要求,而国内的生产商不需要,仅仅因为他们生产食品接触物质的设备是没有依照Bioterrorism Act的要求注册的。FDA进一步表示没有证据表明过会有意把食品接触物质排除出"食品“这一概念。所以FSVP法令的要求应当涵盖食品接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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