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正式引入合成树脂原料正面清单(简称PL)制度,对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装建立新型监管体系。该清单历经多次修订后,将于2025年5月31日结束5年过渡期,届时在日本流通的相关产品须全面符合PL要求。
近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最新Q&A文件,对清单适用范围及执行细则作出具体说明,以更好地推进正面清单制度的全面实行。
正面清单的介绍
最新修订后的合成树脂原料正面清单分为2张表格:
1. 合成树脂基材(表1)
通常是指分子量 ≥1000 Da 的固态合成树脂。清单中按材质特性的差异,共分为21个组别,其中每个组别下列出了可使用的单体/起始物等。
2. 添加剂(表2)
指分子量<1000 Da 的有机低分子物质,或分子量>1000 Da 但呈液态或有特殊官能团的高分子物质。该清单中则规定了每种类别基材中的添加剂用量上限和使用限制。
适用范围的界定
正面清单适用范围为合成树脂,包括热塑性塑料、热固性塑料、热塑性弹性体三大类,热固性弹性体(橡胶)不属于 PL 管理范围。
特别的,以下类别物质不属于正面清单的适用范围。对于归为下列类别的物质,在企业依据《食品卫生法》先前的管理规定,并自行负责确保其安全性的前提下可继续使用:
1. 合成树脂之外的其他材质原材料:
热固性弹性体(橡胶)
无机物(金属、硅酸盐等)
天然物(包括松香、石脑油等提取物,植物纤维等;不包括对特定成分进行纯化所得到物质以及相关物质组)
天然产物的化学反应物(经过化学修饰处理的纤维素除外)
2. 功能性迁移物质:从器具、容器包装等释放并迁移到食品中以发挥其作用的物质,因为这类物质添加目的是转移到食品中,而不是对器具、容器或包装基材发挥功能,因此不属于PL的管理范畴。
3. 表面处理剂:以抗静电、防雾等为目的而附着在器具、容器和包装原材料表面的液体或粉状物质(类似涂布剂,且没有形成牢固附着的膜),不属于合成树脂,因此未被列入PL 。
4. 非预期产物:制造过程中,原料中因存在极微量杂质经过化学反应而生成的非预期产物,对于这类物质因种类繁杂而难以预测,所以原材料中所含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而生成的物质不属于PL的管理范畴。
5. 非残留添加物:预期不会残留在最终产品中的物质,如生产过程中被去除的物质(如溶剂等)以及原材料中包含的杂质(如残留单体、催化剂、聚合助剂、副产物等)也不属于 PL 的监管对象。
合规措施
对于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在5年过渡措施期限(2020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结束前和结束后,相关的制造和销售企业对于应如何应对,日本官方也从实际执行的角度出发明确了规范:
1. 2020年6月1日前已存在的情况:在2020年6月1日修订法规施行前就已销售、制造、进口或营业使用的器具、容器和包装的制品,在过渡措施期满后,仍按发布PL前的旧规执行,可继续销售和营业使用。
2. 过渡措施期内的特殊情况:在过渡措施期内,若有与施行前相同(特定原材料相同)的器具或容器包装(制品)在销售、制造等,将其视为用PL中物质制造的产品,过渡措施期后也能销售和营业使用。特别的,原材料状态的物品不适用于该条款。
3. 过渡期结束后的规定:2025年6月1日以后生产、制造或进口的器具、容器和包装,对于适用正面清单的范围的材料,则须使用正面清单中的物质。
在全球食品安全监管日益严格的大背景下,食品接触材料的合规性已成为企业进入市场的关键门槛。随着日本食品接触材料正面清单过渡期即将结束,对于有出口日本业务的相关生产企业而言,从生产、使用到制造过程,都面临着合规要求的全面升级。
对此,瑞欧科技提醒您,相关企业应开展对自身产品的自查工作,仔细区分合成树脂基材与添加剂,并逐一核对其是否在清单内,同时确认满足使用限制。通过提前布局,有效规避潜在风险,确保企业在食品接触材料的出口业务中顺利应对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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