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欧盟SCCS发布关于HC黄No.16的初步意见
2024年8月1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HC黄No. 16的初步意见(SCCS/1670/24),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27日。
SCCS认为在氧化型染发剂中使用1%的HC黄No. 16 (B123) ,在非氧化型染发剂配方中使用1.5%的HC黄No. 16 (B123) 均是安全的。
2. 欧盟SCCS发布关于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的初步意见
2024年8月1日,SCCS发布关于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的初步意见(SCCS/1669/24),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9月27日。
SCCS认为,邻苯基苯酚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在淋洗类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2%和驻留类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15%时,是安全的。
邻苯基苯酚钠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在淋洗类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2%和驻留类产品中最大使用浓度为0.15%时,是安全的。
当邻苯基苯酚和邻苯基苯酚钠一起使用时,在驻留类产品中的最大使用浓度不应超过0.15%,在淋洗类产品中不应超过0.2%。
3. 欧盟SCCS发布关于柠檬醛致敏节点的最终意见
2024年8月26日,SCCS发布关于柠檬醛致敏节点的最终意见(SCCS/1666/24)。
SCCS注意到,QRA2方法表明柠檬醛在化妆品中的推荐使用浓度下,在诱导致敏方面可以被认为是安全的。然而,SCCS表示QRA2方法的某些方面仍需要明确和完善,因此当前无法得出关于柠檬醛安全性的确切结论。
4. 欧盟RAPEX化妆品通报,铃兰醛问题突出
据欧盟RAPEX化妆品通报(2024年30-32周),多国对含有铃兰醛(2-(4-tert- butylbenzyl)propionaldehyde, BMHCA) 的化妆品中进行了通报,要求通报产品停止上市或进行召回,其中也包括产自中国的香水产品。
欧盟此前已将铃兰醛认定为CMR物质,并禁止用于化妆品中。
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美国加州更新化妆品须报告成分清单
2024年7月20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卫生部(CDPH)更新化妆品须报告成分清单(RIL),新增29种成分。
该清单由加州安全化妆品计划(CSCP)制定,包含《加州安全化妆品法案》和《化妆品香精香料知情权法案》中须报告的化学成分。
《加州安全化妆品法案》要求制造商向CDPH报告含有致癌成分的产品;《化妆品香精香料知情权法案》要求制造商向 CDPH 提供“指定香精香料清单”的化学成分;同时,要求当化妆品中所含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1223/2009 附录III中的香精过敏原浓度≥0.01%(淋洗类化妆品)或浓度≥0.001%(驻留类化妆品)时,必须报告香精过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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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国缅因州启动PFAS限制新规
美国缅因州启动“产品中的PFAS计划”,旨在限制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在各类消费品中的使用。
该计划取消了原定于2025年生效的一般通知要求(在2025年1月1日前,在该州销售的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向该部门提交书面通知),并引入了针对故意添加PFAS的产品的销售禁令。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故意添加PFAS的化妆品等消费品实行销售禁令。
3. 加拿大发布消费品安全执行概要报告
2024年8月16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2023-2024财政年度消费品安全执行概要报告(CPSP),旨在审查对食品药品法及化妆品法规的执行情况。
其中,重点审查了氰基丙烯酸酯(cyanoacrylate)粘合剂的使用情况,检查其商家是否按照“Hotlist”中的要求进行使用和标签标注。共审查75种该类产品,42种不合规,需要采取停止销售等纠正措施,包括12款来自中国的产品。
亚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韩国拟调整防晒剂和限用原料清单
2024年8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就修订《化妆品安全标准》(Cosmetic Safety Standard)征求意见。
拟新增1款防晒剂(三联苯基三嗪,Tris-Biphenyl Triazine),删除1款防晒剂,并加强了6款原料的限用管理要求(含D4和D5)。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0月3日。修订拟于正式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实施。
2. 印尼修订在线销售的化妆品类型
2024年8月5日,印度尼西亚发布修订版药品和食品在线销售的管理法规。该法规设定了在线销售药品(含化妆品)和食品的相关标准。在线销售的化妆品需拥有通报编号(notification number)。新版法规对在线系统、产品运输、化妆品在线运营者禁止行为、监管及审查等内容做出修订。
3. 泰国拟修订氯咪巴唑的标签要求
2024年8月5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 FDA)发布一则草案,拟修改含有氯咪巴唑(Climbazole)作为防腐剂的化妆品标签的警告声明。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修订拟于公布后次日生效。
4. 印尼与乌拉圭、新加坡分别签署清真产品保证谅解备忘录
2024年8月,印度尼西亚与乌拉圭、新加坡分别签署了关于清真产品质量保证的谅解备忘录。
此前,印尼已与多个国家签署清真认证谅解备忘录,包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同时,印尼宗教部提出致力于简化外国清真机构的评估程序,这也是印尼为2024年10月后,将强制实行的一系列清真认证要求进行的准备工作。
大洋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澳大利亚发布新化学物质评估声明清单
2024年8月9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发布新化学物质评估声明清单,更新于2019年工业化学品法的第37章。
2. 澳大利亚发布第3版《工业化学品分类指南》
2024年8月27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宣布将于2024年9月24日发布第3版《工业化学品分类指南》。
主要变更包括:在高危害化学品分类清单中新增近600个条目,并将欧盟委员会内分泌干扰物清单(Endocrine Disruptor List,List I)添加为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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