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的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5种物质的最新限制或授权信息。SEAC就双酚A限制提案和全氟辛酸及其相关物质限制提案向公众发起咨询,并采纳了ECHA在塑料和纺织品中将十溴二苯作为阻燃剂使用的限制提案。同时,SEAC同意了三氯乙烯及铬酸铅在相关用途下的授权申请。
双酚A限制提案
SEAC同意了法国关于限制含双酚A的热敏纸(例如发票和收银联)投放市场的提案,通过对比社会经济效益与成本,指出该提案并不会影响到经济运行的效率。SEAC同时指出,该提案甚至可能在分配和可购性方面有着积极考虑。风险评估委员会(RAC)也在6月份达成赞同意见,表示支持该限制提案,认为含双酚A的热敏纸对于操作人员(例如收银员)带来的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SEAC将于2015年9月发布意见草案的公众咨询,为期60天,并计划于2015年12月给出最终决议。
十溴二苯醚限制提案
SEAC采纳了ECHA关于在塑料和纺织品中将十溴二苯作为阻燃剂使用的限制提案,认为该限制是最适合欧盟的一项措施。SEAC于2015年6月发布了意见草案的公众咨询,此后收到了14条反馈意见。综合考虑这些意见后,SEAC赞成同时限制十溴二苯醚在军用飞机、公路车辆及农林用车中的使用。
全氟辛酸及其相关物质限制提案
SEAC形成了意见草案,同意德国和挪威关于限制全氟辛酸及其相关物质的生产、使用和投放市场的提案,并且不论其是以物质本身还是其他物品/混合物的组成成分的形式。SEAC认为该提案将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效益与成本后最适合欧盟的一项措施,可以用来应对已知风险,前提是设定一个更高的浓度限值,增加额外的限制范围并设置较长的过渡期。
SEAC将于2015年9月发布意见草案的公众咨询,为期60天,并计划于2015年12月给出最终决议。
授权申请
SEAC采纳了在封闭系统下的蒸汽脱脂清洗作业中使用三氯乙烯的最终意见,但同时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使用参数系统)。此外,SEAC也采纳了将铬酸铅用于生产海军自卫弹药中的烟火延时装置的最终意见。
根据REACH法规第85条第(4)款,SEAC任命了4个增补委员。这4个增补委员将负责协助SEAC进行授权申请的评估工作,预计2016年将会是授权申请的高峰期。
随着REACH法规在欧盟的逐步实施,注册也不再是企业唯一需要重点关注的义务了。根据企业自身产品以及所属行业的不同,企业还需要关注授权和限制等义务,并及时了解欧盟对于自身产品及其下游使用的监管情况。欧盟官方也已经将对于授权和限制的监管作为后续的执法重点,一旦违反,企业面临的不仅是巨额的罚款,还可能失去整个欧盟市场。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授权和限制的信息,请联系杭州瑞欧刘欣桐女士,0571-87007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