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输欧的企业需实时追踪欧盟法规动态:
・2021年1月1日,欧盟新版SDS法规—欧盟(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将开始实施:适用于各欧盟成员国,企业需要更新对应产品的SDS。
・2021年1月1日,毒物中心通报(PCN)—欧盟(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17/542)迎来第一个合规日: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消费和专业用途产品,需要通报信息给成员国指定机构,并要求在标签上附上唯一的配方标识(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简称UFI)。
虽然还未到合规截止期,很多企业已被欧盟进口商要求提供UFI。针对这一新要求,瑞欧将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
什么是UFI ?
唯一的配方标识(UFI)是具有定义格式的16位字母数字代码,正确格式如下:
UFI: 3300-D02X-700D-G3ST
1. 以缩写“UFI:”开头,目的是为了帮助区分代码与其他标识符
2. 16字母数字字符,大写字母,用连字符分隔成4个块
3. 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字母,例如“o”、“I”、“L”、“B”和“Z”
为什么需要UFI?
1) 法规强制要求
2017年3月22日,欧盟发布CLP法规的新附件VIII—毒物中心通报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 2017/542)。根据该法规,所有投放到欧盟市场并具有理化危险或健康危害的混合物,需要向成员国指定机构提交通报,并在危险混合物标签上附上UFI。UFI能够使企业通报的混合物信息和投放市场的相应产品之间建立了明确的联系。当发生事故时,各成员国指定机构例如毒物中心能够通过UFI快速确定适当的应急健康响应。
2) CBI保密
UFI可用于保护商业机密,改善供应链中的信息传递。
例如非欧盟企业不想向进口商披露混合物配方时,不管你的混合物配方有无危害,都可以委托欧盟境内的三方机构提交自愿通报。完成后将UFI相当于已知成分传递给下游客户,去完成通报。
如何创建“有效”的UFI?
首先,UFI是由企业通过软件在线生成并分配给产品,并不是官方分配的。
UFI有2种方式生成,如下图:
第一种,企业输入欧盟企业的增值税编号和0-268435455间的任意数字(不能加字母、符号等)生成。增值税号仅是生成UFI的一种方式。生成UFI之后,无需将其链接到特定公司。即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由于拆分或合并),只要混合物配方保持不变即可。
第二种,如果企业没有增值税编号,则勾选无增值税编号创建UFI选项,只输入数字随机生成。当然,两种方式生成的UFI,只要验证是正确的,都是可以用的。
其次,创建后也不是立马就有效,需要通报成功后才有效。
如下图,UFI生成后要在ECHA统一提交通道上完成毒物中心通报(PCN)。通报成功后,UFI才和产品链接起来,要不然就是“空代码”,不能随意附在标签上。
如何分配和管理UFI?
企业自主决定UFI的分配,但注意UFI以下特点:
唯一性:
UFI 代表混合物配方而不是产品,一个UFI只能分配给一个混合物配方。同样的UFI可以在供应链中使用,只要成分不变,哪怕是被包装成不同包装外型或不同规格。
系列产品成分不变,浓度如果是微小变化,没有超过范围宽度,可以用“组”概念,同一个组的混合物,也可用一个UFI。
灵活性:
根据市场需求,一个混合物配方可分配多个UFI。例如,可根据市场区域、语言或商标名称等分配不同的UFI,通报时将UFIs和产品关联。
变化性:
UFI并非一成不变,如果产品成分浓度变动超过范围宽度或成分组成改变,企业就需要更新通报,同时也必须再次生成新的UFI提交。
如何展示UFI?
企业获得有效的UFI后,必须展示在标签上,要求如下:
标签:
在标签上或内部包装上打印或粘贴UFI,与其他标签元素接近,但不一定是在标签里。
UFI的颜色和字体大小等没有规定,做到清晰可见、清楚辨认且不可擦除即可。
UFI的缩略词“UFI:”始终使用拉丁字母,后面必须跟一个冒号。
特殊情况:
如果是多层包装,无需每层包装都有,UFI可只在内包装上。
如果内包装的形状或尺寸不允许包含UFI,可将其贴在折叠标签、捆绑标签或外包装上。
如果产品未贴标签,例如工业现场使用的某些产品或者无包装产品,UFI可在SDS第1.1部分中注明。
瑞欧提醒您
输欧产品企业,将在2021年迎来执法检查的高峰。企业应了解UFI和尽早准备通报工作,并根据新法规要求更新标签和SDS(分类的重要性和时效性),避免在官方执法行动中受到处罚。瑞欧科技作为最早扎根欧盟REACH法规研究的团队,目前已为多家企业完成毒物中心通报,丰富的经验法规合规将为企业作好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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