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澳大利亚气候变化、能源、环境和水资源部(DCCEEW)公告称,于2023年3月1日接到有关于五氯苯(PeCB)和六氯苯(HCB)被从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ustralian Inventory of Industrial Chemicals,以下简称AIIC名录)中移除的通知。
DCCEEW是澳大利亚在《鹿特丹公约》中指定的国家主管机构。根据《法案》要求,当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管理署(Australian Industrial Chemicals Introduction Scheme,以下简称AICIS)禁止或严格限制化学品的引入或使用时,其必须通知澳大利亚指定的《鹿特丹公约》国家主管部门。
因此,自2023年2月8日起,五氯苯(PeCB)和六氯苯(HCB)已不再是澳大利亚AIIC名录中的物质,需按照非名录物质进行管理。
五氯苯和六氯苯
五氯苯(Benzene, 1,2,3,4,5-pentachloro-, PeCB, CAS 608-93-5)和六氯苯(Benzene, hexachloro-, HCB, CAS 118-74-1)都是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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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两个物质分别在《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和第一次缔约方会议上被确定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公约》也分别在2009年和2001年禁止了PeCB和HCB在全球范围内作为工业和农业化学品使用。
为提供关于人类健康和环境风险的信息,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管理署持续在对AIIC名录中的物质进行评估。该评估过程是为了评价化学品的任何潜在引入和随后的工业使用对工人、公众和环境的风险,以及这些风险是否可以在现有风险管理框架内进行管理。
2022年,AICIS对一系列名录物质进行了评估,其中就包括PeCB和HCB这两个物质。最终,它们被建议从AIIC名录中移除。
今年2月8日,这两个物质被正式从AIIC名录中移除。
两个物质的名录状态变化
有关这两个物质的评估和名录状态变化过程,总结如下:
2022年10月12日,AICIS发布了含187种工业化学品的18份评估报告草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包含PeCB和HCB这两个物质。意见征求期于2022年12月7日截止。
2022年12月12日,AICIS在意见征求期结束后,正式发布了包含PeCB和HCB这两个物质的共17份评估报告,对于PeCB和HCB,评估结果为“建议从名录中移除”。
2023年1月10日,AICIS发布公告称,基于评估结果,认为引入或使用PeCB和HCB对环境造成的风险不能够在现有的管理框架内得到管理。
根据《工业化学品法案》(2019),将于2023年2月8日正式将PeCB和HCB从AIIC名录中移除。
另外,在2023年2月17日,AICIS还将PeCB和HCB纳入“10公斤及以下”低量引入Reported类型的排除物质范围。
这也意味着,即使PeCB和HCB每年的引入量少于10kg,也不能分类到“10公斤及以下物质”的Reported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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