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化学物质管理协会(KCMA)于近日发布通知,表示韩国环境部(MOE)和司法部(MOJ)将对韩国化学物质控制法案(TCCA)下不合规的新化学物质给与6个月的宽限期,相关物质可以在宽限期内进行韩国K-REACH法规下新化学物质的注册来达到合规。
上述宽限期适用于在2015年1月1日TCCA被K-REACH取代前,没有完成TCCA下新物质通报以及危害评估的企业。
TCCA第10款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生产或进口的新化学物质超过0.1吨/年时,需要完成危害评估并在生产或进口前向有关当局进行通报,没有开展相应工作的企业则违反了法规要求,理应接受惩罚。而此次韩国环境部和司法部对相关企业给予了一定的宽限,表示这些企业可以在K-REACH法规下主动注册以合规,从而避免处罚。
此次的宽限期将从5月22日起到11月21日截止,共持续6个月。期间,相关企业必须完成危害评估,否则企业将面临高达5000万韩元(约27.5万人民币)的罚款或者高达5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