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1欧盟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一份指南文件,结合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work directive,WFD)和废弃物终端标准(end-of-waste criteria,EoW)对副产品和终端废弃物在欧盟REACH法规下的义务进行了解释。
副产品(by-products)与REACH法规
废弃物框架指令(WFD)第5(1)款给出了副产品的4个条件,且4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 物质或物体的未来用途已经确定;
- 物质或物体可经常规工业操作而直接使用,无需进一步加工;
- 物质或物体是生产过程的内在部分;
- 物质或物体的未来用途是合法的,如物质或物体符合特定用途下所有相关的产品、环境和健康保护要求,不会导致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整体负面影响。
欧盟REACH法规未给出副产品的定义,不过指南文件指出WFD下副产品的判定标准原则上也适用于REACH法规。REACH法规附件V第5款指出,非进口或销售的副产品可以豁免REACH注册义务。
废弃物终端标准与REACH法规
指南文件指出对于处于废弃物终端状态的材料而言,一旦该材料不再处于废弃状态,那么将该材料首次投放到市场的企业必须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从废弃物中回收的物质在符合REACH法规第2(7)(d)款时可以豁免REACH注册,不过物质仍需履行REACH法规要求的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
REACH法规第2(7)(d)款指出已经按照第二篇要求完成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在配置品或物品中存在的物质和在欧共体内回收的这些物质,如果回收过程得到的物质与按照第二篇注册的物质相同,并且进行回收的机构可以得到与已经按照第二篇注册的物质相关的第31条(对安全数据表SDS的要求)或第32条(无SDS要求时供应链信息传递要求)要求的信息时,可以豁免注册。 欧委会出台此份指南文件旨在帮助废弃物回收企业更好的了解其在REACH法规下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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