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正式对外公告,称其在卷宗评估阶段可能会考虑注册人的吨位变化,也就是说在合理的条件下,注册人在收到卷宗评估草案(draft decision)后可尝试通过下调吨位来规避一些高吨位的数据增补要求。
图片源自:ECHA
一直以来,ECHA发送卷宗评估决议草案后,注册者仅有两个选择:一是积极应对卷宗评估决议;二是尽快申请停产并放弃注册号,官方并不接受注册人通过调整吨位、用途或注册类型来规避相关决议的应对。(详情可点击查看)
但是,以BASF(巴斯夫)为首的多家企业陆续对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出上诉,质疑其“在下发评估草案(draft decision)之后,不接受注册人通过下调吨位来改变决议”的一刀切做法并不合理。如果企业的实际产量远低于注册吨位,那么高吨位的数据要求并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本意。上诉委员会(Board of Appeal)通过对双方举证的分析,认为ECHA的做法既没有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也不满足减少动物实验的原则,因此驳回了一些存在争议的评估决议。
虽然官方的态度仍然有所保留,但开放了第三种选择,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收到草案后仍可申请下调吨位来避免不合适的决议。目前看来,该方式至少需要满足三大条件:
❶ 只针对卷宗评估草案阶段
欧盟REACH评估分为物质评估和卷宗评估,因物质评估不区分吨位,所以下调吨位的操作并不适用。一旦收到决议终稿(final decision),所有吨位调整或注册号注销的行为也都不会改变应对决议的义务。
❷ 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贸易证明
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实际出口的贸易数据,充分证明其实际出口量处于较低的吨位等级。
❸ 需及时更新卷宗并通知ECHA
企业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需及时更新注册卷宗到较低吨位,并通知ECHA评估相关证明材料,ECHA在考虑所有要素后决定是否有修改评估决议的必要。
✅ 其实,瑞欧科技也一直在呼吁注册企业时时评估自己当下的贸易需求,主动调整注册吨位,早调整、少风险,够用即可,不必囤积。从官方目前释放的种种信号上来看,瑞欧专家也猜测官方会越来越重视企业对于实际年吨位量的申报。
对此,瑞欧科技也强烈建议企业做好供应链上吨位核销和资料存档工作,相关企业务必及时在瑞欧RSCC(一站式合规服务平台)上录入贸易数据,以备溯源和审查。最后,如有吨位更新需求,可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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