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此,很多企业都好奇新污染物治理,企业应该做些什么?
《行动方案》提出了六大宏观举措,其中第二项是开展调查监测,以评估新污染物的环境风险状况,包括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根据要求,到2023年年底前,将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此外,《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环办综合[2023]4号)中提出了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淘汰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由此可见,2023年,新污染物治理的首要任务之一即是《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而此项工作是需要企业参与并落实的——
那么到底哪些企业需要参与呢?又该如何参与呢?瑞欧科技深入了解化学物质统计调查制度,为企业朋友们汇总了六大要点,供大家参考:
化学物质信息调查流程
首先,企业需判别自己所在的行业是否属于需要调查的行业类别,再判断在产的化学物质是否属于调查的化学物质,如果以上答案都为“是”,则需要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其次,再根据物质的性质,填写基本调查类、详细调查类、重点管控类或者公约履约类化学物质的信息调查表。
详细流程如下图:
* 备注:截止于2022年底正式投入运营的企业(包括开关厂)纳入调查范围,填报的信息为2022年的相关情况。“三高”物质指的属于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
调查行业类别有哪些
行业范围: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13-43)下的122个行业小类。
部分举例如下:纺织业,纺织服装、服务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
调查物质类别如何划分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表分为4类,针对不同的物质类别,如下所示:
● 基本环境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
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属于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共计3960种类。
● 详细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
主要来源于《第一批化学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2017年》、《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2022年》中的化学物质。共计40种类。
● 重点管控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
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共计14种类。
● 公约履约信息调查的化学物质
主要指POPs公约和水俣公约管控的物质,包括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和汞化合物。
调查时间与频次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期3年,数据报送方式为年报。
第一年(2023年11月30日)报告基本环境信息、详细环境信息、重点管控信息的统计调查结果和年底工作总结。
2024年开始,每年4月30日前,报告详细环境信息、重点管控信息、公约履约信息的统计调查结果和年度工作报告。
* 备注:履约统计调查表为每年提交。考虑到现行《履约统计》在2023年仍然有效,因此,公约履约信息在2023年度不填报。
报送要求
填报方式:调查企业采取联网直报方式通过专用软件系统(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数据;
填报注意事项:表格中数值数据使用阿拉伯数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调查内容汇总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表分为4类,针对不同的物质类别,需要填报不同的调查内容,详见下表: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是生态环境部2023年的工作重点之一,相关表格已形成送审稿,并提请部长专题会审议。
各企业可参照以上的要求,预估自身是否在化学信息调查范围内,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未雨绸缪。
瑞欧科技将持续关注并解读《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细节,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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