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安全技术规范》等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文末附1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本次公示截止至2023年8月16日,社会各界若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
在本次征求意见中,与化工行业相关的企业需重点关注其中重要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 GB 30000 系列相关2项:《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X部分:退敏爆炸物》
➜ 危险货物包装相关2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内装多种危险品的包装安全技术规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救助包装安全技术规范》
未来,上述标准将成为影响相关化学品的危害分类判定、SDS和标签编写,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要求的重要依据。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促进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保障人员、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2011年,我国正式实施中国GHS,随后发布了一系列GHS实施标准,包括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 GB 30000.2-29 指导化学品 GHS 危害分类判定及标签内容,本文我们就将重点介绍本次新增的2个 GB 30000 系列标准——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部分:通则》(GB 30000.1)
该标准技术内容与联合国 GHS(第八修订版)保持一致,标准里规定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所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化学品危险特性的类别、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准、编制化学品安全标签指导、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指导的一般规定等。
该通则标准其实是代替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然后作为 GB 30000 系列中的一个标准,调整和修改了标准内容,主要变化包括:
修改了标准名称,中文名称修改为“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英文名称修改为“Rul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Part 1:General specifications”;
修改了第 1 章“范围”内容,将“本标准”改为“本文件”,“化学品分类及其危险公示”改为“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改了第 2 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引导语,更新了引用文件,并增加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八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二十修订版)”为引用文件,删除了引用文件“GB/T 22272~GB/T 22278”;
调整了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的规定:4.1.1 危险性种类 a)物理危害中增加了退敏爆炸物;
将第 5 章的“5.1 危险性公示:标签”、“5.2 分配标签要素”、“5.3 多种危险和危险信息的先后顺序”、“5.4 GHS 标签要素的显示安排”、“5.5 特殊标签安排”作为第 5章“危险公示:标签”;
将第 5 章的“5.6 危险性公示:安全数据单(SDS)”作为第 6 章“危险公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A“防范说明示例”;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 A“GHS 中规定的定义和缩略语”;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B“防护措施象形图”;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C“GHS 标签样例”;
删除了资料性附录 D“安全数据单最低限度的信息”。
标准实施
该标准为 GB 30000 系列标准的第 1 部分,与其他 GB 30000 系列标准配套使用。
另外,该标准中删除了与标签和SDS一些内容,SDS和标签编写相关内容可参考GB 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7519《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 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X部分:退敏爆炸物》(GB 30000.30)
该标准与联合国 GHS(第九修订版)有关技术内容保持一致,本标准的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同等水平。该标准同现有其他GB 30000系列分类标准,规定了退敏爆炸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标准、判定逻辑和指导、标签要素等内容。
退敏爆炸物,指固态或液态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经过退敏处理以抑制其爆炸性,是指不会整体爆炸,也不会迅速燃烧,且不可划入危险类别“爆炸物”。包括固态退敏爆炸物和液态退敏爆炸物。
国际上早在联合国 GHS 的第六修订版(目前是第九修订)中就引入了“退敏爆炸物”这一新的危害分类类别。该新增标准,是为了建立与国际通用标准接轨的化学品安全规范而及时更新修订。
本标准拟发布后 12 个月正式实施。届时企业需按标准进行危害判定,若分类为退敏爆炸物的产品,应按照相关国家法规标准要求编写合规的SDS和标签,并遵守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在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企业需先对化学品进行危害分类识别,获取或传递与其危害特性相符的合规SDS和标签,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供应链上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瑞欧科技将持续跟踪该标准的修订进程,欢迎关注!如对修订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的,请广大企业积极反馈,可直接向科技司提交意见,也可委托瑞欧科技进行多渠道的意见反馈。
新闻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是由联合国于2003年出版的指导各国建立统一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简称为“联合国 GHS ”。
联合国 GHS 每两年修订一次,2005年第一次修订,现行版为2021年第九修订版。200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鼓励各国在2008年前执行GHS,为了保证能与联合国GHS保持一致,各国颁布了相应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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