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的出台
2019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网站中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个部委和相关单位及个人积极反馈意见和建议,截止期为2019年2月20日。
该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化学品环境管理的又一里程碑,因为这意味着中国将尝试将4万多种现有化学物质纳入环境管理的范畴。是欧盟REACH法规,美国TSCA法规后的又一个影响全球化学品管理趋势和贸易的一部法规。
征求意见稿的前世今生 从两会提案到征求意见稿的出台。2018年两会期间,由政协委员温香彩提交了名为《关于尽快制定<化学品环境管理条例>的提案》。在提案中提到,要求尽快建立以识别、评估和管控为主线的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内容包括: 2019年1月14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条例》,则是其优化的结果。在正式 文件中“化学物质”替代了“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替代了“环境管理”。这些变化意味了管理的方面更具体、具有针对性。 在2016年7月份,原环保部固管中心的一份材料显示在十三五期间化学品的管理整体思路为:全面收集化学品信息,开展风险评估,突出宏观管理,强化科技支持,立足有限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并把推动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要抓手。
征求意见稿独家解读 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里程碑。这部意在将4万多种现有化学物质纳入环境管理的条例,从一定意义上说,其影响力不亚于2003年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在化学品管理史上,是欧盟REACH法规、美国TSCA法规(修订)后的有一个影响全球化学品管理和贸易的一部法规。 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在条例中,强调化学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力图扭转目前化学品环境管控责任不清的现状。 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分级管理–五大化学物质名录。这五大名录分别为:《中国化学物质名录》、《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名录》、《优先控制化学物质名录》、《严格控制化学物质名录》、《禁止化学物质名录》。这五个名录依据化学物质不同的风险分级进行识别和纳入,由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名录,并制定相关的措施进行管理。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重点管理。对于一些低风险的、低量的化学物质采取备案的模式。重点关注高风险类的化学物质管理,并加强登记后的管理工作。 强化法律责任。在征求意见稿中,专门一个章节阐述了法律责任。注意到和现行的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相比,新化学物质应报未报的罚则,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保部并记载”到“处五十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十万以上两百万万以下的罚款”。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