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17日,欧盟碳关税过渡期实施细则正式发布!
什么是过渡期实施细则
报告主体是谁?如何报告?
如何计算产品排放量?
2023年6月13日,欧盟碳关税法规(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草案公布,委员会在7月11日前共收到了来个世界各地不同组织机构的187条意见。
当地时间8月17日,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正式文本发布!同时,官方还发布了相应的指南文件。
下面让我们来重点看一下,此次公布的文件都能为咱们国内的出口商带来什么帮助?解决什么问题?
什么是过渡期实施细则
CBAM法规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进入过渡期,并于2026年1月1日进入征收期。
为规范CBAM过渡期内操作运行,欧盟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了该实施细则。细则包含五大章节,40条正文及9个附件,针对过渡期内报告声明人的报告义务、CBAM报告的监管及排放量核算等具体操作细节都做了规定。
报告主体是谁?如何报告?
根据法规,欧盟境内的进口商、持有报关授权者、或间接海关代表作为报告主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CBAM报告(不迟于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
—第一份季度报告为2023年10月至12月,报告应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提交。
—最后一份季度报告为2025年10月至12月,报告应在2026年1月31日之前提交。
CBAM报告内容包括每类货物的数量、产品所含的实际排放总量、产品的间接排放总量、产品在原产国支付的碳成本信息,详细内容课件实施细则附件I。
同时以上报告内容的信息收集责任将由进口商延伸至出口商。
如何计算产品排放量?
此次发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的附件II~IV详细规定了每类产品的核算边界、纳入核算范围的排放源及气体类别、简单产品与复杂产品的种类、每类排放源排放气体的量化计算公式、相关排放因子的缺省值等细则,为相关方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助力业界正确理解和应用CBAM政策法规的流程要求。
除发布的实施细则外,官方还同时公布了针对欧盟境外的企业指导文件以及信息收集与排放量计算工具,以帮助欧盟外出口企业更好地完成产品排放量计算,提交信息给CBAM报告主体。
从发布的实施细则可以看出欧盟碳关税相关排放量的计算与常规企业碳核算、产品碳足迹计算有着相似计算逻辑,但是,在覆盖范围(核算边界)和考虑的温室气体等方面还是存在差异。
关注我们,后续我们将通过微信推文及线上活动等形式详细解读过渡期实施规则及欧盟碳关税应对路径,帮助出口企业合规应对碳关税!
欢迎添加瑞欧-双碳小助手,回复“碳关税”即可获取碳关税实施前细则及指导文件哦!
相关阅读:
重磅!欧盟将迎来全新绿色《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或将覆盖市场所有产品
欧盟新电池法规投票通过,除适用范围和碳足迹披露外,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欧盟碳关税详解丨哪些产品已/或将被纳入CBAM管控?相关企业该如何应对?
▼▼
关注“碳索新未来”
获取全球“双碳”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