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碳关税进入过渡期已不足两个月,国内相关出口商应该怎么应对?
出口企业过渡期要做些什么?
重点名词解析
计算逻辑概览
近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的过渡期实施细则及指南为非欧洲地区的出口企业提供了一定参考。
为帮助国内企业更好地应对碳关税,我们将为大家带来碳关税应对系列解读文章。然而,在解读碳关税相关计算前,建议大家先了解相关重点名词及碳关税计算的整体逻辑。
出口企业过渡期要做些什么?
过渡期实施细则提出非欧盟出口企业应该监测/计算/汇报:
设施的直接/间接排放;
CBAM产品生产过程分配到的直接/间接归属排放;
CBAM产品前体材料的用量、以及直接/间接嵌入排放;
CBAM产品的直接/间接嵌入排放;
CBAM产品的特定直接/间接嵌入排放。
重点名词解析
上述内容提到的“设施”、“前体材料”、“生产过程”、“归属排放”、“嵌入排放”...等内容是否有些无法理解?
接下来我们先通过几张图了解一下这些重点名词定义。
设施及其排放
生产过程及其排放
前体材料及复杂产品
CBAM产品嵌入排放
计算逻辑概览
整理清楚上述基础知识定义后,接下来我们用一张图诠释以上名词之间的关系及相关的计算逻辑。
从上图可知,简单来说一个产品的特定(直接/间接)嵌入排放量(tCO2e/t)=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简单产品,上式中“前体材料的(直接/间接)嵌入排放量”为“0”。
其中生产过程的归属排放,是将设施的排放分配给该生产过程而得到的。
关于欧盟碳关税,您还想了解什么?具体相关排放量如何计算?如何收集相关数据?我的产品在正式征收期大概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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