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2年全国及各区域和省市电力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这些数据将作为计算电力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参考。
与2021年相比,除了重庆和四川地区的排放因子有所上升,2022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呈下降趋势。
具体变化趋势见下图所示:
企业在进行碳排放核算应用时需注意,这些排放因子仅适用于企业计算其范围2的碳排放,而不适用于范围3排放或产品碳足迹的核算。
因此,建议企业在核算范围2碳排放时,应先查阅并遵循相关政策要求,依据官方要求执行。若无具体政策指导的,在当前绿电排放不视作减排的情况下,可优先采用“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包括市场化交易的绿电) ”或更精确的所在区域、省级的排放因子,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随着绿证绿电和碳市场的规范化,以及国际认可度的提升,未来绿证、绿电可能被视为减排,那么企业可使用“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进行核算,并将其购买的绿证、绿电作为减排量的一部分。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并根据新的市场和政策环境适时调整核算方法,以确保碳排放核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