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9年美国缅因州就通过了《食品包装有毒化学品法》(LD 1433),该项法案旨在通过进一步减少食品包装中的有毒化学品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近日,缅因州环境保护部(DEP)发布了《食品包装有毒化学品法》相关的两项重要公告,其内容分别如下:
(1)对于在食品包装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的禁令暂行自由裁量权
《食品包装有毒化学品法》中要求缅因州销售的食品包装(如食品或饮料产品的包装,一次性塑料手套等)中不能有意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且该项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受邻苯二甲酸酯禁令约束的制造商、供应商或分销商还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合规证书,确认其产品符合该法规要求。
但是考虑到现有市场情况以及市场合规的复杂性,DPE发布了对邻苯二甲酸酯该项禁令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声明。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制定一项技术规则来对该禁令进一步阐释说明,从而避免面对消费市场产生影响。一旦禁令生效之日(2022年1月1日)起六个月内或者是相关技术规则颁布(以更早的日期为准),DPE将会对目前所执行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重新评估。
(2)缅因州首个高度关注的食品接触化学物质清单正式公布
《食品包装有毒化学品法》修正案中授权DEP制定一份高度关注的食品接触化学物质 (FCCHC) 的清单经过征求意见后现已正式发布,10类FCCHC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高度关注的食品接触化学物质(CAS) | 常见应用 |
1 | 双酚A (BPA, CAS 80-05-7) | 食品包装用塑料和环氧树脂 |
双酚B (BPB, CAS 77-40-7) | BPA 替代品 | |
双酚S (BPS, CAS 80-09-1) | BPA 替代品 | |
双酚F (BPF, CAS 620-92-8) | BPA 替代品 | |
2 | 4-辛基苯酚 (OP, CAS 1806-26-4) | 食品包装的塑料制造过程的中间体 |
3 |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D4, CAS 556-67-2) | 硅胶制造 |
4 | 甲苯(CAS 108-88-3) | 用于聚合物的制造和作为油墨中的溶剂 |
5 | 苯乙烯 (CAS 100-42-5) | 可用于食品包装的塑料 |
6 | 苯 (CAS 71-43-2) | 在可用于食品包装的塑料、洗涤剂和染料中 |
7 | 亚甲基二苯胺 (CAS 101-77-9) | 制造橡胶,用作树脂中的固化剂和染料 |
8 |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 (CAS 99-76-3) | 食品包装中的抗菌剂 |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CAS 120-47-8) | ||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CAS 94-13-3) | ||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 (CAS 94-26-8) | ||
9 | 二苯甲酮 (CAS 119-61-9) | 塑料、涂料和粘合剂中的添加剂 |
10 | 壬基酚(NP, CAS 25154-52-3) | 塑料制造的稳定剂和中间体 |
在缅因州销售的食品包装中如果含此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且含量高于最低限度时,其制造商或分销商必须在180天内向相关部门通报这类物质的实际使用情况,DPE也可能会要求厂商提供更多信息来评估接触食品的可能性或安全替代品的适用性。该项措施将有助于收集当前这些高度关注的食品接触化学物质在食品包装中的使用情况。
瑞欧食品接触材料团队目前已经对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DA 21CFR/FCN)、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U)No. 10/2011、(EC) No.1935/2004)、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GB9685、GB4806系列)、德国BfR、加拿大LONO、南方共同市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Mercosur GMC No.39/19)、瑞士食品接触材料法规(SR 817.023.21)等相关法规进行了深度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上述国家及地区新物质申报、符合性声明(DoC)和物质查询等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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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缅因州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