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2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本次公示主要针对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审核情况进行公示,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公示时间截止至3月16日。
2022年第1批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 受理号 | 物质名称 | 申请人/代理人 | 活动类型 | 新用途环境管理要求 |
1 | C1-210002 | 二亚磷酸[多烷基-双(烷基烷基)联苯二基]和多(二烷基芳基)酯 |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 进口 |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时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 |
2 | C1-210004 | 卤代-[(取代基-多氢-杂多环基)烷基]取代单环 | 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 | 生产 | 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时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 |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在中国境内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活动的环境管理登记,规定了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向中国境内进口新化学物质之前,必须按规定对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即IECSC)的化学物质进行新化学物质登记,在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后,才能开展新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进口活动。如果相关企业有新化学物质相关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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