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2019年7月9日,生态环境部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生态环境部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蕾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103202
邮箱:chem@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有任何需求请联系瑞欧徐金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07590
邮箱:xjt@reach24h.cn
附件:1.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