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ECHA发声明表示撤销了几份REACH注册卷宗的注册号,因为相应卷宗经审查发现错误申报了企业规模,并在ECHA多次要求下也未能补足相应规模的行政费。
注册人在提交注册卷宗时都是自己申报企业规模,如果企业属于微型、小型或中型企业(SMEs),注册的行政费就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因为优惠的费用是系统根据企业申报的规模自动计算以确保注册过程的连贯性,所以,ECHA就需要后续对申请SME优惠的注册人进行企业规模的确认。
在ECHA进行企业规模审核时,如果注册人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确实如申报的一样属于SMEs,那么ECHA就会要求注册人补足实际规模对应的注册行政费。如果注册人没有在ECHA规定的日期前补足行政费,那么ECHA就会撤销此前表明相关卷宗完整的决议,并拒绝通过相应的REACH注册卷宗。ECHA表示,这样做是为了保护中小型企业的权力并确保公正平等的对待同一类规模的企业。
在发布通知的同时,ECHA也告知了相应的注册人他们获得的注册号不再有效,对应物质的生产或进口如果超过1吨/年的话将不再合法。相关企业可以在任何时间提交新的注册,或在收到注册被拒绝的通知3个月内对ECHA的决议向ECHA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除告知企业外,ECHA同时也将相关信息告知了执法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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